各学院(系、研究院):
根据《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教学实践管理办法》及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为充分发挥教学实践对研究生教学能力培养和知识掌握的作用,现将我校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助理选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助理岗位设置要求
(一)研究生课程
1.原则上硕士研究生课程只聘用博士研究生担任教学助理;无博士点的专业可聘用优秀高年级硕士研究生担任低年级教学助理;
2.原则上博士研究生课程和夏季学期课程不设置教学助理岗位;
3.原则上一门次课程只设置一个教学助理岗位;
4.原则上全校性公共课修课人数达到25人以上可设立教学助理岗位;专业课程设置教学助理岗位的修课人数要求,由学院根据本单位教学具体情况自行设定。
(二)本科课程
本科课程教学助理岗位设置要求由各学院根据情况自行设定。
二、教学助理选聘及考核程序
1.学院发布需求:各单位根据本研课程教学助理岗位设置要求及本单位教学工作需要,与教师沟通后公布本单位本学期计划设立教学助理岗位的本研课程(每个岗位每学期的酬劳一般为1500元,学院可根据课时数及工作量浮动);
2.学生申请:研究生通过登录厦门大学信息门户—本研教务系统或直接登录厦门大学教务服务平台(https://jw.xmu.edu.cn),搜索“助教管理应用”进入“助教申请”模块进行申请;
3.任课教师审核:任课教师根据研究生提交的申请选择合适的学生,并审核通过助理申请。
4.院系审核:研究生课程教学助理申请由研究生秘书审核,本科生课程教学助理由本科秘书审核。
5.助教任期考核:学期结束,助教应在“助教考核申请”模块提交不少于400字的任期总结报告,认真总结任期内的工作内容、工作业绩及心得,经任课教师(或本科、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核合格后,助教方能取得相应的学分或薪酬。
三、时间安排
1.2026年9月1日—9月21日,研究生完成线上申请;
2.2026年10月10日前,学院完成助教申请审核工作;
3.2026年12月10日—2027年1月9日,研究生在“助教考核申请审核”模块提交助教考核申请,学院审核并发放薪酬或登记学分。
工作联系人:研究生课程:陈老师,联系电话:2180887
本科课程: 尹老师,联系电话:2182250
研究生院 教务处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