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助理选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1-12

各学院(直属系、研究院):

根据《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教学实践管理办法》及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为充分发挥教学实践对研究生教学能力培养和知识掌握的作用,现将我校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助理选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助理岗位设置要求:

(一)研究生课程

1.原则上硕士研究生课程只聘用博士研究生担任教学助理;无博士点的专业可聘用优秀高年级硕士研究生担任低年级教学助理;

2.原则上博士研究生课程和夏季学期课程不设置教学助理岗位;

3.原则上一门次课程只设置一个教学助理岗位;

4.原则上全校性公共课修课人数达到25人以上可设立教学助理岗位;专业课程设置教学助理岗位的修课人数要求,由学院根据本单位教学具体情况自行设定。

(二)本科课程

本科课程教学助理岗位设置要求由各学院根据情况自行设定。

二、教学助理选聘及考核程序:

1.学院发布需求:各单位根据本研课程教学助理岗位设置要求及本单位教学工作需要,与教师沟通后公布本学期计划设立教学助理岗位的本研课程(一般32学时课程教学助理岗位的酬劳为1500元,学院可根据课时数及工作量浮动)。

2.学生申请:研究生通过登录厦门大学信息门户—本研教务系统或直接登录厦门大学教务服务平台(https://jw.xmu.edu.cn),搜索“助教管理应用”进入“助教申请”模块进行申请。

3.任课教师审核:任课教师根据研究生提交的申请选择合适的学生,并审核通过教学助理申请。

4.院系审核:研究生课程教学助理申请由研究生秘书审核,本科生课程教学助理申请由本科秘书审核。

5.助教任期考核:学期结束,助教应在“助教考核申请”模块填写实际工作时长,并提交不少于400字的任期总结报告,认真总结任期内的工作内容、工作业绩及心得。任课教师根据助教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

6.学分认定:考核合格的研究生若需获取学分,则需提出学分认定申请,秘书审核通过后同步学分到成绩库;若获取薪酬,学院根据工作量发放薪酬。

三、时间安排:

1.2026113日—315日,研究生完成线上申请;

2.2026331日前,学院完成助教申请审核工作;

3.2026610日—2026715日,研究生在“助教考核申请审核”模块提交助教考核申请,任课教师审核,学院根据审核结果发放薪酬或同步成绩。


工作联系人:研究生课程:李老师,联系电话:2181472

本科课程:  李老师,联系电话:2182069


    研究生院 教务处

                                                                                   2026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