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贯彻落实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思路,推动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研究生课程体系,重点培养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高层次多元化需求,我院计划将2009年度学校投入的综合办学经费中研究生教学资源平台建设的30%部分,作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生课程建设专项经费划拨给各学院,现将经费安排情况及使用范围通知如下:
一、经费安排(共300万元)
1.根据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人数占全校研究生人数比重,共划拨224万元用于研究生课程建设各项开支。
2.为鼓励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本次追加投入20万元用于资助开放选课的课程。
3.为鼓励研究生培养单位进一步开展课程体系改革,共支出25万元对已开展课程体系改革的经济学院和生命科学学院进行资助。
4.为鼓励学科交叉,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本次投入15万元开展跨学科项目课程建设,资助已有一定规模的跨学科项目进行交叉学科课程建设。
5.安排16万元作为公共平台课程建设专项经费,由研究生院统筹安排,用于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公共外语类课程、公共方法论平台课程和公共实验课程建设。
日前,以上1-4项共284万元已拨入各学院(研究院)创新工程账户中,经费拨款明细相见附件。
二、经费使用范围
1.资料费、材料费(含与课程相关的打印、复印费、印刷费,邮电费,实验耗材,图书、教学软件等文献资料的购置费)。
2.与课程建设相关的会议费、差旅费。
3.与课程建设相关的论文及教材出版费。
4.其他与课程建设相关的支出。
三、经费管理
1.专款专用。
2.课程负责人或经费负责人对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3.经费由学院(研究院)或开设课程所在系所负责人审核支出。
四、其他要求
1.获资助进行课程体系改革的学院(经济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应合理、有效地使用经费,并于2010年年12月提交课程体系改革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含改革目标、主要措施、改革成果等。
2.获资助进行跨学科项目课程建设的学院(海洋与环境学院、生物医学研究院、能源研究院)应根据本学科及交叉学科特色,有计划地开设一批对学生开展研究活动具有重要意义的交叉学科课程,并向全校研究生开放。相关课程的开设应向研究生院报告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