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确保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初研究生教学秩序稳定,现将开学初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2022级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工作
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含港澳台、外籍生)的报到注册时间为9月7日,请各学院(研究院,以下简称学院)按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组织迎新工作,并按以下要求认真做好新生报到注册工作。
1.严格按照《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厦大研﹝2017﹞60号)和招生办《关于做好厦门大学2022级各类新生入学资格初查工作的通知》做好新生入学资格核查,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到校的学生改为线上视频初查,到校后再按要求进行现场初查。
2.严格按照《关于2022级各类新生报到注册缴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大财﹝2022﹞36号)做好完费注册工作。新生学籍注册将以厦门大学迎新系统(网址:welcome.xmu.edu.cn)的报到状态、缴费情况作出判断,报到且完费的新生方予以注册学籍。对于未报到的研究生,学院应在9月8日前登录“厦门大学教务服务平台—注册管理(jw.xmu.edu.cn)”,选择“2022级新生注册名单”、“2022级研究生层次校际交流进修生注册名单”,勾选“设置未报到类型”对未报到学生进行未报到原因标注。对请假期满后报到或逾期报到的新生,学院应在注册管理子系统对其进行手动报到标注。
按防疫要求暂不能到校新生线上报到、注册办法:按照《关于做好厦门大学2022级各类新生入学资格初查工作的通知》完成线上视频初查,对于初查合格的研究生,由学院在9月7日登录“厦门大学教务服务平台—注册管理(jw.xmu.edu.cn)”,选择“2022级新生注册名单”、“2022级研究生层次校际交流进修生注册名单”,勾选相关学生,点击“手动报到”,选择报到类型为“线上报到”进行报到标注,也可采用“报到状态导入”方式批量导入初查合格研究生的报到状态(详见应用入口操作指南)。注册管理系统将结合财务系统的缴费记录判断学生的学籍是否注册。学院应将以此办法完成注册的学生情况在报给招生办的“核查情况说明”中加以说明。
3.在新生入学教育周里,各学院应认真组织本单位研究生进行学术规范学习与测试、熟悉选课指南、学习研究生教育手册中的管理规定(对选课、课程免修、重修、中期考核、分流等做充分说明)以及登录“厦门大学教务服务平台—学籍信息管理应用(jw.xmu.edu.cn)”核对、填写本人学籍信息,并指导研究生合理选课。学籍信息核对填写期限为2022年9月8日—9月30日,操作指南见应用入口。
4.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新生‘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的新生(含学生主动申请放弃的)由各学院登录“厦门大学教务服务平台—学籍异动管理应用”,通过“代申请”功能,选择异动类型为“放弃入学”提交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意见(操作指南见应用入口),并于9月22日前将《厦门大学研究生新生放弃入学资格审批表》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送交研究生院。
5.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新生因病或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入学的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填写《厦门大学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获准后于9月7日前送交研究生院审批。
6.根据教育部学生管理规定,各学院应在新生入学3个月内按照国家及学校招生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有关复查要求将另行通知。
二、认真做好2021级及以前研究生的学籍注册工作
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2021级及以前研究生的学籍注册均采用线上注册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1.注册对象
(1)全校2021级及以前在学研究生,含港澳台生、外籍生;
(2)全校2021级及以前在学研究生层次校际交流进修生,含外籍进修生;
(3)已办理本学期休学和出国保留学籍的研究生无需注册。
2.注册时间安排
(1)2022年9月6日—9月12日,全校在学研究生进行线上学籍注册。
(2)研究生(含港澳台、外籍生)返校工作按学校疫情防控办及学院确定的时间进行。
(3)各学院应于9月1日前向研究生院递交学院已审批的学生休学申请书等学籍异动相关材料。
3.注册程序
(1)国内研究生(港澳台生)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厦门大学教务服务平台—线上注册申请(jw.xmu.edu.cn)”,在线提交学籍注册申请。详细操作指南见线上注册申请应用入口。
(2)外籍研究生、交流进修生由学院工作人员根据学院掌握的情况在“厦门大学教务服务平台—注册管理(jw.xmu.edu.cn)”选择相应批次的名单进行手动注册。操作指南见注册管理应用入口。
(3)已提交注册申请的学生应及时通过“厦门大学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的注册情况。查询结果为“已报到、未注册”的学生,需缴交欠费方能完成学籍注册并取得学习资格。如超过两周未注册学籍且未办理暂缓注册的,将按相关规定启动退学程序。
(4)学院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学籍注册相关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研究生申请线上注册的进度并督促未完成注册申请的研究生按时在期限内完成注册。
(5)学院应于2022年9月12日前在“厦门大学教务服务平台—注册管理(jw.xmu.edu.cn)”,选择“2022-2023秋季研究生老生注册名单”、“2022-2023秋季校际交流进修生老生注册名单”,勾选“设置未报到类型”对未报到学生进行未报到原因标注。对请假期满后报到或逾期报到的学生,学院应在注册管理系统对其进行手动报到标注。
4.关于完费注册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关于2022-2023学年二至五年级学生报到注册缴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大财〔2022〕37号),研究生须完费后才能成功注册学籍并取得本学期的学习资格。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应对学生缴费情况进行确认,明确完费后才能在学生证盖注册章。对于欠费学生,各学院应逐一了解情况并进行追缴。对于确无意愿继续学习的研究生,各学院应及时进行清理并作学籍处理。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费的学生,需按照《关于2022-2023学年二至五年级学生报到注册缴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办理缓交费用相关手续。
三、认真落实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根据校历安排,研究生课程从2022年9月13日开始上课。各学院应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按照《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要求,严把任课教师关、课程教材选用关、课程教学大纲关、严格开课审批制度以及课程信息公开制度。
1.认真做好研究生课程审核工作。各学院应根据《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开课排课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严格开课审批。
2.认真组织好研究生选课工作。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的网上选课工作拟于8月29日启动,同时面向研究生、本科生、交流生开放选课。选课工作时间安排为:第一轮选课时间为8月29日10:00-9月6日15:00,第二轮选课时间为9月7日10:00-9月13日15:00,第三轮选课时间为9月14日10:00-9月15日15:00,第四轮选课时间为9月16日10:00-9月19日15:00,退课截止日期:9月23日18:00。
各学院应根据研究生所在学科培养方案对研究生选课进行必要指导。具体选课事宜参见《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选课指南》。
3.认真做好研究生课表校对工作。各学院教学秘书要于开学前认真校对课表,确保课程上课时间、上课地点无误,确保课表无冲突、无遗漏、无错误,并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学院领导、每位任课教师和每位学生。课程一经学生选定,任课教师或学院不能无故提出停课。确因教师出国、调动或者生病等原因不能完成教学任务的,各学院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妥善安排其他教师接替该门课程后续教学工作。
各学院应特别提醒本学期将到翔安校区上课但至今尚未到过新校区的教师和部分新教师,于开学前提前熟悉交通路线、教室地点和教室设备。
4.认真做好教学设备检查工作。各学院要在开学前认真检查教学实验室、自管教室的教学准备情况。检查内容包括:设备调试是否到位、实验耗材是否配备齐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卫生状况是否良好、指示标识是否明确等,为新学期开学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教学环境,保证新学期开学顺利进行。
5.认真做好开学前课程资料上传和其它各项准备工作。秋季学期开设的全部研究生课程需在厦门大学SPOC平台(https://l.xmu.edu.cn)上传课程学习资源,如教学大纲、课件、作业、教材与参考文献、学习考核要求等,并建立相应QQ学生联络群(国际生课程可考虑建立微信联络群)。
6.认真做好受疫情影响学生的教学工作。为保证下学期课程教学顺利开展,各学院应特别提醒教师提前熟悉线上教学软件、设备、做好网络调试,务必按要求建立课程联络群,并在厦门大学教学服务平台“排课综合服务应用-基本信息”模块录入课程QQ群号,充分做好线上教学的各项准备。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若课程有学生(包括新生)受疫情影响无法到校应采用线上和线下同步教学;除因疫情影响,教师和学生无法到校的课程可继续采取线上教学外,其它课程原则上开展线下教学。
7.关于本学期外籍研究生的教学教务安排
2021级及以前外籍研究生:学院根据收集到的外籍生信息,代为进行线上学籍注册,并通过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教学。
2022级外籍新生:请学院摸排确认对方是否愿意来校读研(告知如不能到校,先通过线上授课形式进行课程学习,待可入境后到校学习;如能到校,按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课程学习)。对愿意来校读研的外籍新生,学院应指导其通过厦门大学教务服务平台进行选课,并帮助学生加入课程群、进行线下或线上课程学习(自费生需完费后才可选课)。
四、严格研究生课堂教学纪律
1.严格按作息时间表上课。各学院应按照学校上课时间作息表安排课程,不得随意“推迟上课”或“提前下课”。除实验课外,每周4学时的课程应分2次上课,每周3学时的课程原则上应采用单双周上课。
2.严格按照教学周上课。各学院研究生课程应按照学校安排的教学周上满学时(不含考试周),不得随意“减少课时”。除短学期邀请校外专家开设的课程外,全日制研究生课程原则上不允许集中时间授课。
3.严格教师请假调课手续。任课教师因故请假需要调课,须在上课的前一周办理调课手续,由研究生秘书在“厦门大学教务服务平台—调停补课管理应用”录入、公布信息并通知学生,同时需将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后的相关表格在平台上传并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具体流程见《研究生课程请假调课流程须知》(附件1)。坚决杜绝未经批准而擅自“调课”、“停课”以及“并课”行为。
4.严格学生课堂考勤管理。任课教师应严格课堂考勤管理。对于缺勤超过1/3的学生,按规定不允许其参加课程考试;各学院应建立考勤抽查制度,每个月至少抽查1次研究生课程执行情况。对于经常缺课的同学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并针对性地进行改进。
5.认真做好开学初教学秩序检查。各学院应于开学第一、二周组织开展期初教学秩序大检查,了解研究生到课情况和教师到课情况。研究生院也将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到各单位检查课程到课情况。同时,各学院应安排党政管理干部每学期到课堂听课至少3次,了解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各学院应于11月18日前向研究生院报送《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党政管理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2)。
附件1.研究生课程请假调课流程须知.pdf
附件2. 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党政管理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3. 厦门大学党政管理干部听课记录表.docx
研究生院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