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19〕6号),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暨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9年,学校拟立项校级教改项目,立项项目进入学校教改项目库。
2019年,学校拟从学校2018和2019年的教改项目库中择优推荐省级教改项目(含2项重大教改项目),其中,本科生教育项目10项,研究生教育项目7项,面向全校创新创业教育项目5项。一般教改项目和重大教改项目立项期均为2年,于2021年10月底前结题,原则上不得提前结题。
校级教改项目负责人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9年校级教改项目。
担任2018年省级本科高校教改项目负责人,以及已超过结题期限1年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9年省级本科高校教改项目。
二、项目分类
项目成果应以教改实施方案、课程教材、制度文件等形式为主,专著与学术论文为辅。
(一)一般教改项目。围绕“双一流”和应用型高校建设的核心环节,在应用型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和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优质教学资源建设;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在线开放课程平台建设;教师教学能力提高;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等领域开展改革研究。具体要求包括:
1.一般教改项目包含本科生教育项目、研究生教育项目及创新创业教育项目。
2. 一般教改项目优先支持青年教师(45周岁及以下)申报,推荐比例应占各高校申报数的50%以上。鼓励具有3年及以上本科课程教学经历的博士学位、讲师及以上职称的青年教师担任项目负责人。
3. 一般教改项目组成人员原则上不超过8人(含项目主持人)。项目成员参与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项目主持人不得兼报一般教改项目与重大教改项目。
(二)重大教改项目。重点围绕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学质量文化建设;师范类专业认证;教学团队建设;应用型教学联盟建设;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和教育教学资源平台建设等领域开展改革研究。具体要求包括:
1.重大教改项目包含本科生教育项目、研究生教育项目及创新创业教育项目。
2.重大教改项目应为具备1年以上扎实的实践与探索基础,研究方案符合国家相关办学规定,经必要程序确认列入学校综合改革内容,总体和分阶段目标建设任务、实施过程具有可优化、可持续性且各相关制度、经费、人员等方面保障完善的项目。
3.重大教改项目不限成员人数。重大教改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所有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项目主持人不得兼报一般教改项目和重大教改项目。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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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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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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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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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附件2《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3《2019年厦门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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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择优排序推荐,按照本科、研究生分别汇总后将电子版发至教务处、研究生院,纸质版一式1份(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送教务处、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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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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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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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充分酝酿后给予校级项目立项。并从校级教改项目库中择优推荐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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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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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申报为省级教学改革的项目,通过福建省高等教育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在线申报(http://www.fjedusr.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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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将加盖学校公章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发回给项目申报人,并由项目申报人上传至系统,具体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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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要求
1.2018年立项的校级本科教改项目如拟申报2019年省级教改项目,应重新修改填报并提交材料。2018年申请未获立项的教改项目如符合2019年教改项目申报要求的,也可申报2019年省级教改项目。
2.校级教改项目如获得省级立项,将纳入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项目管理。
3.凡经学校立项的教改项目,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统筹管理,各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应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强化对项目的指导、管理绩效考核,确保项目取得预期实效。
联系人:
教务处,李老师,2187315,yqli@xmu.edu.cn
研究生院,吴老师,2181497,yjsy3@xmu.edu.cn
附件:
1.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 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
3. 2019年厦门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