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初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7-02-10 00:00

 

各学院(研究院):

为确保本学期开学初研究生教学秩序,现将开学初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严格研究生注册报到

按校历安排,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注册报到时间为212日一天,请各单位根据《厦门大学各类学生完费注册管理暂行规定》,督促研究生完费后办理注册报到手续。研究生注册报到情况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213日上午10点,请务必及时完成。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的填报结果统计和通报注册报到结果,如逾期未完成,将视为无故未到予以通报。注册报到工作流程如下:

1.教学秘书于注册报到当日登录信息化平:学生管理——学籍信息管理——右上角按钮注册报到”——“操作处下拉勾选注册报到情况并点击确认完成即可。

2.为规范注册报到工作,学院应事先将系统中的名单下载制作成报到名单,于报到当日让学生签到,报到结束后名单留学院备查。其中报到情况为出国或休学的本学期不需到校注册报到。

3.为严格注册报到,学生注册报到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注册报到当日到校的勾选 准时到校;因故不能如期报到的应向学院书面请假,请假最长不得超过两周,已办理请假手续的勾选请假并填写请假事由;本学期开学前已在学院办好长期到外校(境内,不含出国)科研、学习、田野调查及实习等手续的勾选批准外出;未请假或未办理任何手续在报到当日未到校的勾选无故未到。无故未到的研究生,教学秘书应查清原因,如已长期失联,应核查后报研究生院作学籍处理。

4.加强特殊类别研究生注册报到管理

1)各年级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研究生必须准时到校注册报到,因工作单位有任务需请假的除应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外,还需附单位证明,须经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批准。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报到结束后学院应将请假名单和请假材料(扫描)、无故未到名单(附学院联系情况)发到suyy@xmu.edu.cn

(2)各年级来华留学生、港澳台生必须准时到校注册报到,因各种原因需请假的除应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外,还需附证明,须经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批准。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报到结束后学院应将未到校的学生名单及详细原因发到huxiong@xmu.edu.cn。研究生院将逐一核实,按具体情况做学籍处理。

二、认真落实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将于校历第一周即213日开始正式上课,请各学院(研究院)务必再次提醒任课教师做好各项教学准备工作。

1.认真核对研究生课程表。各单位教学秘书要于开学前认真校对课表,确保课程上课时间、地点无误,确保课表无冲突、无遗漏、无错误,并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学院领导、每位任课教师和每位学生。各单位应特别提醒本学期将往翔安校区上课但至今尚未到过新校区的教师,以及部分新教师于开学前提前熟悉交通路线、教室地点和教室设备。

2.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开课各教学单位应按照《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基本规范》要求,加强对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管理。每门课程都应该在上课前将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表提交到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并在开学第一堂课,将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表以适当形式公布给学生。在执行过程中,允许教师根据教学情况适当调整,但需严格批准程序,杜绝不按教学大纲随意上课的行为。

3.认真落实研究生课程教材各单位要合理选用研究生课程教材。选用的教材应是高水平、有特色的,有利于研究生培养的。鼓励教师采用国际通行教材、教育部推荐的全国研究生教学用书。在教材符合教学要求和课程目标的基础上,优先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各单位在开学后两周内应将本单位“马工程”重点教材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发到ncn@xmu.edu.cn。

4.认真组织好研究生选课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网上选课选课时间安排:第一轮选课:1月15日-2月12日,第二轮选课:2月13日-2月16日,第三轮选课:2月17日-2月19日,退课截止日期:2月24日。各单位应及时通知学生上网进行相关选课操作。由于选课系统不采用先来先得原则,请各单位引导学生合理安排自己的选课时间,避免对研究生选课系统过于拥堵(有关选课详细安排另见选课通知)

课程一经学生选定,任课教师或学院不能无故提出停课。确因教师出国、调动或者生病等原因不能完成教学任务的,各学院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妥善安排其它教师接替该门课程后续教学工作

5.认真核查上学期课程成绩录入。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课程的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基本规范》要求,在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开学一周内(2月17日之前),通过研究生信息化管理平台录入成绩,并将成绩单打印签名后交本单位研究生秘书备案。

、认真开展开学初教学秩序检查

各单位应于第一、二周组织教学秩序的专项检查,确保教学秩序正常,学校研究生院也将组织教学指导小组,安排专门听课,检查落实开学初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各单位应着重强调:

1.严格按作息时间表上课。各教学单位应按照学校上课时间作息表安排课程,不得随意“推迟上课”或“提前下课。”除实验课外,凡周学时4节课的课程必须分2次上课,周学时3节课应原则上采用单双周上课。考虑研究生课程的特殊性,确需要3 节连上的课程,应保证上满上课学时,上午应从8:00开始上课,下课时间不得早于10:55;下午应从14:30开始,最早下课时间不得早于17:25。晚上应从19:10开始上课,下课时间不得早于21:45。

2.严格按照教学周上课。各单位研究生课程应按照学校安排的教学周上课上满学时(不含考试周),不得随意“减少课时”。除短学期邀请校外专家开设的课程外,全日制研究生课程原则上不允许集中时间授课。

3.严格教师请假调课手续。任课教师因故需要调课,须按照规定事先办理调课手续并上报研究生院。坚决杜绝未经批准而擅自“调课”、“停课”以及“并课”行为。各单位研究生秘书应协助任课教师安排好补课的时间和地点,并及时将调停课信息及时通知学生并在研究生信息化平台中公布。

4.严格学生课堂考勤管理。任课教师应依据《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基本规范》严格课堂考勤管理。对于缺勤超过 1/3 的学生,按规定不允许其参加课程考试;各单位应建立考勤抽查制度,每个月至少抽查1次研究生课程执行情况,并将抽查结果在每月底上报研究生院。对于经常缺课的同学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并针对性地进行改进。

5.认真开展教学安全检查。各单位要于开学前认真检查教学实验室、自管教室的教学准备情况。检查内容包括设备调试是否到位、实验耗材是否配备齐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卫生状况是否良好、指示标识是否明确,为新学期开学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教学环境。

加强开学初教学检查是稳定教学秩序,严肃校风学风的重要保障。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认真组织本学期初的各项教学安排,研究生院将组织教学指导小组开展教学秩序专项检查,对于管理不到位,课堂纪律松懈的单位,将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对于违反学校课程管理有关规定达到教学事故者,研究生院将按照《厦门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分暂行办法》(厦大教[2011]15号)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