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课程17班-20班第13周课程调整上课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17班、18班、19班、20班:第13周(12月11日)周五上课时间调整至12月5日周六,地点调整至化学报告厅。
请各学院(研究院)通知本单位选课学生。
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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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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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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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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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时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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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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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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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1-2节(单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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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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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的讲座调整至12月5日(周六)
上课地点:化学报告厅
注:
12节的班级听12节的讲座,
34节的班级听34节的讲座
(因12月11日讲座地点无法保证,故调整上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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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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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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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3-4节(单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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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系(46)+企业管理(31)+旅游系(9)+MPACC(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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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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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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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1-2节(单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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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129)+教育研究院(27)+知识产权研究院(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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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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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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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3-4节(单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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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系(24)+管理科学系(13)+新闻传播学院(78)+体育教学部(8)+台湾研究院(20)+市场学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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