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课程3-6班第12周、17-20班第9周、13周课程调整上课地点的通知

时间:2015-10-23 00:00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课程3-6班第12周、17-20班第9周、13周课程调整上课地点,安排如下:

    3456:第12周(124日)周五上课地点调整至化学报告厅,上课时间不变。

    17181920:第9周(1113日)、第13周(1211日)上课地点调整至化学报告厅,上课时间不变。

    请各学院(研究院)通知本单位选课学生。

 

班级

任课教师

上课时间

院系

上课地点调整

3

傅丽芬

周五1-2节(双周)

化学系1(物理化学+分析化学+无机化学)(127

124日(第12周)

上课地点:化学报告厅

注:上课时间不变

(其他周上课时间及地点无调整,按研究生系统中的时间和地点上课)

4

傅丽芬

周五3-4节(双周)

材料学院(94+数学科学学院(40

5

李小平

周五1-2节(双周)

机电工程系(83+电磁声学研究院(23+电子科学系(31

6

李小平

周五3-4节(双周)

计算机科学系(73+自动化系(59

17

李小平

周五1-2节(单周)

法学院(138

1113日(第9周)、

1211日(第13周)

上课地点:化学报告厅

注:上课时间不变

(其他周上课时间及地点无调整,按研究生系统中的时间和地点上课)

18

李小平

周五3-4节(单周)

会计系(46+企业管理(31+旅游系(9+MPACC51

19

石红梅

周五1-2节(单周)

人文学院(129+教育研究院(27+知识产权研究院(14

20

石红梅

周五3-4节(单周)

财务系(24+管理科学系(13+新闻传播学院(78+体育教学部(8+台湾研究院(20+市场学系(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