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关于调整研究生必修课合格成绩的通知》,从2015级开始,研究生的必修课程合格成绩由70分调整为60分。现对《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基本规范》、《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选课和成绩管理规定》、《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面向本科生开放选课暂行办法》等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进行相应修订,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别说明:1.2015级及以后年级的研究生,必修课程合格成绩为60分。
2.2014级及以前年级的研究生,在2015-2016学年秋季学期以前修读的必修课程合格成绩为70分,在2015-2016秋季学期及以后修读或重修的必修课程合格成绩按60分计算。
附件:1.《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基本规范(修订)》
2.《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选课和成绩管理规定(修订)》
3.《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面向本科生开放选课暂行办法(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