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了做好2015-2016学年秋季学期的选课前期准备工作,请各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尽早在选课系统内完成开课及排课工作。
一、开课注意事项:
1.为了扩大课程资源的共享程度,所有课程应该以选修课形式面向全校研究生开放(由研究生秘书在开课操作时增加面向全校的开课对象选项)。
2.研究生秘书不能擅自决定课程是否开放。个别课程如果因为师资力量有限,由主管领导决定开放程度;如果由于课程预备知识的要求,由开课教师决定开放程度。如果确实需要限制开放课程,则不增加面向全校的开课对象选项。
3.列入开课对象的院系专业在每轮选课筛选时具有优先权。在确定开课对象时,须将主要面向的院系专业列入其中,保证这部分院系专业的优先权。
4.多院系共同开课的课程,一般由课程归属院系开课,以避免重复开课。
5.新增课程必须先完成课程与培养环节信息的录入并备案后,方可进行开课。
6.完成后与研究生院联系通过开课审核,以便进行排课。
二、排课注意事项:
1.因公共教室资源有限,专业课程尽量使用院系自有教室进行排课。
2.排课应遵循研究生课程优先于博士课程、必修课程优先于选修课程的原则,并分别落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与在职研究生课程的排课。
3.在排课确定课程容量时,应在充分考虑课程必修学生人数的基数上尽可能预留容量供外院系学生选修。绝不允许出现课程容量无法满足必修人数的情况。
4.在排课时,所有研究生课程都默认对全校本科生开放选课。如果因为师资力量有限,需要限制课程面向本科开放,由主管领导决定面向开放程度;如果由于课程预备知识的要求,由开课教师决定面向本科开放程度。如果课程不面向本科开放,在排课操作过程中将“是否对本科开放”点选“否”。
5.根据全校公共课的时间安排,各学院再行确定各自必修课和选修课的时间安排。
6.若最终选课人数小于5人的研究生选修课,应取消开课(艺术学科除外);若确有需要,建议两学期或两学年合并开课。原则上,若博士选修课的最终选修课人数小于3人,也应取消开课或两学年合并开课;若确有需要,须向研究生院报备核准。
开课排课工作完成时限为2015年7月22日,2015-2016学年秋季学期选课预计2015年7月26日开始。
审核联系人:聂老师,联系电话2186113;系统操作咨询:严老师,联系电话2181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