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大主页 English |
时间:2015-04-17 00:00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我校2014级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情况,现将研究生必修课程合格成绩作如下调整:
1.从2015级开始,研究生的必修课程合格成绩由70分调整为60分。
2.2014级及以前年级的研究生在2015-2016秋季学期及以后修读或重修必修课程的,其必修课程合格成绩按60分计算。
3.《厦门大学研究生选课与成绩管理办法》、《研究生课程教学规范》将作相应修改。
请各学院(研究院)通知本单位必修课任课教师提前做好评分标准调整工作,特此通知。
上一篇:转发:关于2015 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课程7-10班5月8日课程调整上课地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