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研究院):
2013-2014学年春季学期即将结束,请各相关学院(研究院)及时办理国内外来我校进修、交流的研究生成绩单。研究生信息化平台系统中的交流生选课与成绩管理功能已启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名单查询
本学期即将结束进修、交流的学生名单(学号显示为2013、2014级,状态为在学)可登陆研究生信息化平台系统查询。
二、成绩登记
1.进修、交流生成绩登记由任课教师负责,登记方式与本校研究生相同。
2.研究生选本科生课程的,由教学秘书通过“特殊成绩管理”登记成绩,并注明为本科生课程(语言类课程可不注明)。
3.本科生选研究生课程的由开课单位报送《研究生成绩登记表》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统一办理成绩单。
4.进修、交流生申请提前取得成绩的,可由教学秘书通过“特殊成绩管理”登记成绩。如学生已有选课记录,应在成绩录入前将该生从课程选课名单中删除,删除办法与本校研究生相同。
5.成绩一般应为百分制。
三、成绩单办理流程
1.相关学院(研究院)根据模板(详见附件)制作进修、交流研究生成绩单或学习证明,并于7月12日前将成绩单(外籍生和港澳台生一式三份,国内生一式一份)报送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公室。
2.研究生院核对学生信息、成绩并盖章。
3.国际处/港澳台办/研究生院寄送成绩单。
特别说明:由于交流生选课与成绩管理本学期末刚启用,未选课的交流生,可由教学秘书进行课程补选,操作流程详见《关于进行交流生课程补选的通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