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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10-29 00:00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基本规范》要求,任课教师应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成绩任课教师可在第三学期第三周内),通过研究生成绩系统录入研究生课程成绩。截至目前,仍有部分教师未按规定完成成绩录入工作。现将未按时完成成绩录入的课程作全校通报,请各学院(研究院)调查和核实情况,并督促任课教师尽快提交成绩。
附件:2012-2013学年春季、夏季学期未按时录入成绩课程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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