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公共课程期末考试安排如下:
6月9日(周六)上午8: 00-10:00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9班和12班除外)
6月15日(周五)上午8:00-10:00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9班和12班)
各场考试监考安排请各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登陆研究生信息化平台,在信息服务栏目的各类表格资料中下载。
监考教师一般由研究生教学秘书担任,若研究生教学秘书不能参加,请务必安排其他人员(限本校正式教工),同时将监考时间地点安排及监考教师守则传达到位。
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与监考教师应严格遵照《研究生课程考试监考教师守则》以及《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规则》(见附件1),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监考教师应于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未经事先批准,监考教师不得缺席或迟到。对于在监考过程中出现较大工作失误的教师和工作人员,研究生院将予以通报并作为教学事故报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请各单位于5月30日前填写《研究生公共课考试监考教师登记表》(见附件2)上报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并将电子版发至yjsy3@x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