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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研究生课程成绩等级换算标准
时间:2010-10-13 00:0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基本规范(试行)》(厦门大学研字[2005]30号)中第二十一条规定,现重申如下:“所有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评定。百分制与四级制的换算标准是:85-100分为优秀(A);70-84分为良好(B);60-69分为及格(C);60分以下为不及格(F)。公共学位课程、专业学位课程以70分为合格,其他课程以60分为合格,达到合格要求的方可获得学分。”
即日起所有研究生中、英文成绩单换算亦同此标准,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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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10月30日、31日南强二教学楼作为考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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