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非英语专业研究生英语课程成绩登记管理办法

时间:2007-02-28 00:00

(2007年2月修订)

    随着我校研究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同时由于研究生入学前英语水平参差不齐,为了更好地实施因材施教的原则,更加合理使用教学资源,同时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基础英语的教学效果, 现对《厦门大学非英语专业研究生英语课程成绩登记管理办法》(厦大研字[2005]35号)进行修订。

一、关于免修免考资格

(1)博士研究生免修免考资格:

    当年我校博士生入学统一考试英语成绩排名前30%(含)者具备免修免考资格(注:排名时扣除英语外其他小语种学生)

(2)硕士研究生免修免考资格:

    a.推优免试入学的硕士生

    通过国家英语6级考试者具备免修免考资格

    b.参加入学统一考试的硕士生

    当年我校硕士生入学考试英语成绩排名前30%(含)者具备免修免考资格

    注:① 排名时扣除以下部分学生:

        a.单独考试学生

        b.英语外其他小语种学生

        c.工商管理硕士专业、法律硕士专业的学生

        ② 单独考试学生不享有免修免考资格

(3)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双证:当年我校入学考试英语成绩排名各自专业前30%(含)者具备免修免考资格

    单证:当年我校专业学位入学考试英语成绩排名前20%(含)或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者具备免修免考资格

(4)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生

    当年我校高校教师入学考试英语成绩排名前20%(含)或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者具备免修免考资格

(5)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生

    当年我校中职教师入学考试英语成绩排名前20%(含)或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者具备免修免考资格

二、关于免修免考申请程序

    根据本管理办法获得免修免考资格的各类学生需进行如下申请:

    1、研究生本人登录研究生院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申请系统,在网上办申请手续。

    2、研究生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研究生秘书处审核通过。

    3、受理申请时间在入学后二个月之内,逾期研究生院关闭系统不再受理申请。

三、关于免修免考研究生英语课程成绩登记

    获准免修免考的博士生,其英语课程成绩按入学考试英语成绩乘以1.2登记,但最高不超过95分,成绩将加注“免修”标记。

    获准免修免考的硕士生研究生,其英语课程成绩按入学考试英语成绩乘以1.2登记,但最高不超过95分,成绩将加注“免修”标记。推优免试入学的硕士生若能提供六级成绩证明,其英语课程成绩按其六级成绩乘以1.2登记,但最高不超过95分,成绩将加注“免修”标记;若不能提供六级成绩证明,其英语课程成绩仅注明为“免修”。

    获准免修免考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其英语课程成绩按入学考试英语成绩乘以1.2登记,但最高不超过95分。成绩将加注“免修”标记。以六级通过申请免修免考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单证)若能提供六级成绩证明,其英语课程成绩按其六级成绩乘以1.2登记,但最高不超过95分,成绩将加注“免修”标记;若不能提供六级成绩证明,其英语课程成绩仅注明为“免修”。

    获准免修免考的高校教师攻读硕士学位生,其英语课程成绩按入学考试英语成绩乘以1.2登记,但最高不超过95分。成绩将加注“免修”标记。以六级通过申请免修免考的高校教师攻读硕士学位生若能提供六级成绩证明,其英语课程成绩按其六级成绩乘以1.2登记,但最高不超过95分,成绩将加注“免修”标记;若不能提供六级成绩证明,其英语课程成绩仅注明为“免修”。

    获准免修免考的中职教师攻读硕士学位生,其英语课程成绩按入学考试英语成绩乘以1.2登记,但最高不超过95分。成绩将加注“免修”标记。以六级通过申请免修免考的中职教师攻读硕士学位生若能提供六级成绩证明,其英语课程成绩按其六级成绩乘以1.2登记,但最高不超过95分,成绩将加注“免修”标记;若不能提供六级成绩证明,其英语课程成绩仅注明为“免修”。

四、关于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

    研究生是否参加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由研究生自行决定。

五、关于英语课程成绩管理

    任课教师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第二学期应在第三学期第三周内),应将学生的成绩通过研究生院学生成绩系统将学生成绩登录,并妥善保存试卷等有关记录。各院系研究生秘书应核查学生的英语成绩是否正常转入学生个人学籍总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