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开阔研究生的知识面,加深研究生对科研的感性认识,拓宽研究生学术视野,同时增进师生间的了解,更好地进行师生间的双向选择,特启动厦门大学2014年度研究生实验室轮转项目。
一、实验室轮转程序
1. 理工医学科遵照自愿原则结合学科研究生培养的实际,选择在一年级硕士、博士、本直博研究生中实行。
2.实验室轮转开始前由所在院系向学生公布当年导师情况,并向学生发出实验室轮转志愿表。导师也可通过报告、与学生交谈等多种形式展示自己的科研内容,为学生选择实验室轮转提供参考。同时,将本届新生情况发至每位招生导师,为导师选择接受学生实验室轮转提供参考。
3.在入学第一学期一边学习研究生课程,一边进行实验室学习轮转。轮转可在学院内实验室进行,也可以在校内或校外相关学科实验室进行。每个实验室轮转开始前,学生应将导师签字同意接受到实验室轮转的结束表交学院。原则上每名实验室轮转结束后,学生要向实验室、学院提交总结报告。实验室应将学生学习情况的评语提交给学院。
二、经费资助
对参与轮转制的研究生,研究生院给予一定生活补助。
三、管理
1. 实行轮转制的学院必须制定详细的学院实验室轮转制实施细则,内容应该包括研究生层次、人数、轮转程序、轮转时间、考核方式与要求等。同时,学院对每个实验室接受学生人数,对导师实验室教学安排、实验室学习考核内容等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对外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2. 每名研究生原则上在第一学期完成三轮转后选择确定导师。如果选择确定导师后需要办理转专业的,必须经学院同意后在研究生第一学年向研究生院提交申请。
3.学院应及时发现并协调处理实行轮转制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发布双向选择过程中的有关信息,使未落实导师的学生与未落实学生的导师继续进行双向选择。原则上每位导师至多选2名博士研究生、4名硕士研究生。
4.实验室轮转学习为3学分,课程名称:某某学科实验基础。学生自由轮转选择进入实验室。每名研究生选择实验室个数至少3个。每个实验室工作时间至少为1个半月,一学期内结束。在每个实验室轮转完成后,经该实验室导师考核,获得“合格”或“不合格”成绩。研究生取得三轮轮转“合格”的成绩,可以计3学分。
5.实验室轮转的研究生必须是2014年入学、且没有确定导师的新生。若发现已确定导师,将取消轮转资格,并将收回下拨经费。
6.实行轮转制的学院在实验室轮转结束一月内,向研究生院提交总结报告,内容涉及实行轮转制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建议等。
7.经费先下拨一半,结项后再下拨余下经费。
四、时间安排与提交材料
1.6月25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学院实验室轮转制实施细则(电子版、纸质版(需加盖院章));
2.提交参加实验室轮转制的学生、实验室名单(电子版、纸质版(需加盖院章))。
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2181421 email:mashun@x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