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博士生参加2016年“蓝火计划”博士团的通知

时间:2016-06-22 00:00

各相关学院(研究院):

    根据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关于组织博士生参加2016年“‘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的通知》,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司、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将在山东德州、蓬莱,浙江温州,广东佛山、东莞,云南大理,江苏泰州等7个地区组建蓝火计划博士工作团,于暑期期间分赴133家企业开展合作研究和相关技术服务。根据《蓝火计划博士工作团2016年工作方案》,经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选拔推荐派驻的博士生,将由各地方政府或接收企业提供往返交通、食宿和保险等费用,并支付博士团成员不少于人民币5000元的津贴。派驻结束后,成员应提交调研报告,撰写总结材料。

    博士团的主要工作任务、选拔流程、管理与保障详见附件1和2。

    请理工类和社会科学类各相关学院(研究院)组织本院有意向申报的博士生填写报名表,并于6月29日上午12:00前将附件4和学生个人简历邮件发送至研究生院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吴老师 2181497 yjsy3@xmu.edu.cn

 

    附件:1.关于组织博士生参加2016年“‘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的通知

              2.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2016年工作方案

              3.2016年企业需求汇总

              4.博士生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