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研究院):
为了顺利开展新增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培养工作,请各单位根据各专业学位的指导性培养方案认真组织、做好新增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并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新制定的培养方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公室备案,电子版发送至yjsy3@xmu.edu.cn。
相关专业及招生单位如下:
专业 招生单位
新闻传播硕士 新闻传播学院
应用统计硕士 经济学院计统系
税务硕士 经济学院财政系
金融硕士 经济学院金融系
国际商务硕士 经济学院国贸系
应用统计硕士 王亚南经济研究院
金融硕士 王亚南经济研究院
旅游管理硕士 管理学院旅游系
工程管理 管理学院管科系
教育硕士 教育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