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院近期拟启动新一轮的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就我校培养方案中学制年限设置、课程学分设置等问题征询各单位意见和建议。请各学院(研究院)根据本学科特色对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学制设置、总学分最低要求、专业学位课程学分最低要求以及选修课学分最低要求等提出改进建议。
请各学院(研究院)教学秘书务必通知本单位院长以及分管副院长认真研究、开展调研,并于7月15日前填写《研究生学制与学分设置调查表》(详见附件)报送研究生院。
附件:研究生学制与学分设置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