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汇报时间与要求的通知

时间:2014-05-27 00:00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各单位报送的拟汇报时间,研究生院进行了统一协调,将汇报时间集中在69日至11日以及617日至18日两个阶段在颂恩楼16楼2号会议室进行,每个一级学科汇报时间为30分钟。各一级学科汇报时间安排详见附件。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学院(研究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一级学科培养指导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研究生教学秘书应当参加汇报会议。

2.新修订的培养方案在汇报前须经一级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查通过。

3.1个学院由1个汇报人进行汇报,或1个一级学科由1个汇报人进行汇报。

二、 汇报提纲

(一)与国际国内各3-5一流学科进行比较,总结本学科在学分设置、课程设置和培养环节设置等方面的一般规律,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和管理模式。

(二)与2013级培养方案进行比较,详细说明新旧方案在学分、课程及培养环节等方面的差异,比较的内容主要包括:

1.学分;

2.课程门数;

3.硕博课程贯通设置情况;

4.一级、二级、三级学科课程设置情况;

5.院开、系开、跨院开设课程设置情况;

6.其他培养环节设置情况。

    (三)教授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情况,一级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查情况。

 

       附件: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汇报时间安排

       联系人:吴老师 2181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