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培养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广泛征求意见,研究生院决定启动2020级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程序
1.学院(研究院)根据《厦门大学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总则》相关要求,召集学科带头人、院系负责人、相关教师和研究生代表认真研究讨论,在充分总结原有培养方案实施情况、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确定本次培养方案修订的重点和内容,形成一级学科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初稿。
2.一级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新修订的培养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
3.学院(研究院)根据一级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意见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形成培养方案修订说明(3000字以内)。修订说明应包含:原有培养方案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本次修订的主要变化(新旧方案比较)和内容;新方案与国内国际一流学科培养方案比较。
4.新修订的培养方案(含修订说明)须经院(系)领导、一级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签署意见后,提交研究生院核准、备案。
二、时间安排
1.4月30日前,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培养方案初稿(电子版)。
2.5月30日前,学院根据研究生院初审意见和一级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意见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并提交培养方案终稿。
3.6月30日前,学院将培养方案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并在2020级实施。
联系人:吴老师,2181497,yjsy3@xmu.edu.cn
附件1-厦门大学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总则(2020级起实施).docx
附件2-学术型研究生课程与培养环节学分设置一览表.docx
附件3-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样表(2020版).doc
研究生院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