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增列和撤销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公示

时间:2014-02-19 00:00

 

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增列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337号)文件精神,经相关单位申报、答辩,并经校专业学位专家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拟确定临床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和工程硕士航空工程领域为我校2013年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同时撤销工程硕士集成电路工程领域授权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19日起至225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研究生院反映。

联系电话:2189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