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办〔2018〕25号),我校2014年以前(含2014年)获得授权的学位授权点均需报送《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即除2018年新增的学位授权点外我校所有的学位授权点均需报送该信息表。
请各学位授权点按要求填写,并于2018年8月30日前将信息表报送研究生院,报送形式具体要求如下。
1.信息表提交要求
Excel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学院审核意见表(见附件)一份。学院审核意见表应有一级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主任(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主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学院党委书记等签署的提交意见。电子版请发送邮件至lixiaomei2014@xmu.edu.cn。
2.信息表Excel文件命名格式
学术学位授权点及除工程外的专业学位授权点,按“10384厦门大学+授权级别+学科(类别)代码+学科(类别)名称”规则命名,例如“10384厦门大学博士0101哲学”;
工程专业学位授权点,分领域按“10384厦门大学硕士+领域代码+领域名称”规则命名,例如“10384厦门大学硕士085211计算机技术”。
联系人:洪海鹰2181470,李小梅2186817。
附件: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
2.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学术学位)
3.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专业学位)
4.《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学院审核意见表
附件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