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6年申请招收研究生导师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5-05-08 14:58

各学院(研究院、直属系):

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实施办法》(厦大研〔2025〕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开展我校2026年申请招生研究生导师名单报送工作,申报流程如下:

一、导师申请

2026年拟招收研究生的导师向学院(研究院、直属系)(以下简称学院)提出招生申请,并承诺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导师配套费。

二、网上申报

各学院研究生秘书通过本研一体化教务管理系统“导师招生资格管理”模块汇总2026年申请招收研究生导师名单(含福耀科技大学、嘉庚学院联培导师),并打印相应名单汇总表。系统填报指南详见附件。

三、学院审核

各学院对申请招生的导师名单进行审核,审核应把握以下原则:

1.学院成立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厦大研〔2021〕19号)规定的导师岗位职责,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对申请人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在考核通过的申请人中确定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

2.按照《实施办法》、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小组)制定并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工作实施细则以及本学院相关规定,认真审核申请人条件。

3.申请招生的临床教师,应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并附相关证明。

4.申请招生的福耀科技大学、嘉庚学院联培导师,应有我校教师作为副导师参与联合培养研究生,并在申请表中填写副导师信息。

5.申请2026年招生的研究生导师,原则上应能够在学校规定的退休年龄前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超过该年龄原则的教师申请招生,学院应审慎考虑,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格把关。

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工作小组)审议

1.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由申请学科专业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由申请学科专业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工作小组)审议。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工作小组)根据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需要,结合学校、学院研究生教育、科研和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本单位年度招生计划,对申请人进行审议表决。

3.审议通过的申请招收研究生导师名单及材料,需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工作小组)应坚持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的工作原则,建立异议处理机制。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向研究生院具名提出异议申请。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前将以下材料报送研究生院(纸质版需签字盖章;电子版在系统提交):

(1)2026年申请首次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生导师名单汇总表(系统打印);

(2)2026年申请首次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名单汇总表(系统打印);

(3)2026年申请首次招收博士生导师科研成果汇总表(系统打印或对照实施细则科研成果要求自行制定表格);

(4)2026年申请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生的博导名单汇总表(非首次招生)(系统打印);

(5)2026年申请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生的博导名单汇总表(非首次招生)(系统打印);

(6)2026年申请招收学术硕士的硕导名单汇总表(系统打印);

(7)2026年申请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的硕导名单汇总表(系统打印)。

联系人:冯民

联系电话及邮箱:2181422,xwb@xmu.edu.cn

附件:厦门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系统操作指南

研究生院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