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按照国务院《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 〔2020〕24号)工作要求,现开展2022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用途
专家库将用于研究生教育评估检测、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等工作。
二、报送内容
本次专家库报送包括两部分:一是上报新增专家;二是删除因不适宜继续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而不再推荐的专家;三是对已在库继续推荐的专家有关信息根据实际进行修改和补充。特别注意今年较往年新增了“可评语种”字段,且更新了部分字段格式要求,对比说明详见附件4。
上报的专家应为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及行业导师),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三、报送流程
1.研究生院梳理专家库中已有的信息形成基础数据表(基础数据表另附),供各学院(研究院)参考。
2.各学院(研究院)对基础数据表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和更新,特别注意核对专家所在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研究方向、学术兼职、行业兼职、是否学科评议组成员、是否专业学位教指委委员、是否有实务工作经历,可评语种等信息。
3.各学院(研究院)补充新增专家信息(未在原基础数据表中出现,但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有重要作用的专家),形成最终上报的《专家库信息汇总表》。
请各单位于3月21日前将《专家库信息汇总表》《专家库信息更新审核报送单》(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邮箱:lwn@xmu.edu.cn)。
四、工作要求
专家库信息报送对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控意义重大,请各学院(研究院)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此项工作,仔细核对各项信息,确保报送内容的准确性。
联系人:廖伟楠,2180757,lwn@xmu.edu.cn
附件1 专家库信息汇总表(另附)
附件2 专家库信息更新审核报送单.docx
附件3 专家库数据结构及填写说明.xlsx
附件4 专家报送模板2022年与2021年对比提要.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