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深入推进博士生招生计划管理改革创新和教育事业统计改革试点,进一步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现将2020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采集对象
1.采集对象为在统计时点(2020年8月31日)仍指导博士研究生的专、兼职博士生导师。
2.内容包含:
① 5个必填表:表1-1-1博导信息;表1-1-1博导信息(续1);表1-1-1博导信息(续2);表1-1-2 博士生信息;表1-2-1 科研项目。
② 12个选填表:表2-1-1 开课情况; 表2-1-2研究生教改项目;表2-1-3出版教材;表2-1-4研究生教学成果获奖;表2-1-5指导博士生获奖;表2-2-1论文;表2-2-2科研获奖;表2-2-3出版著作;表2-2-4专利著作权;表2-2-5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表2-2-6学术任职;表2-2-7科研平台。
二、采集程序
1.基本数据整理
研究生院按信息采集说明要求,结合2019年各学院上报的数据,形成2020年博导信息采集基础数据表下发至学院。
2.学院填报、审核
各学院(研究院)按信息采集说明要求,对下发的各基础数据表进行补充、修改,经博导本人审核后,于12月14日前将《2020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基础数据表》、《2020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学院审核报送单》(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邮箱:lwn@xmu.edu.cn)。
3.研究生院梳理、汇总。
4.12月20日前,研究生院通过信息采集系统将2020年博导信息采集数据报送教育部。
三、工作要求
1.因本次采集信息将进入国家公共数据库,意义重大。请各学院(研究院)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指派专人负责,认真开展该项工作,并确保数据信息安全。
2.请各学院(研究院)认真阅读《2020年全国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附件1),在准确填报必填表的基础上,积极填报选填表内容。
工作联系人:研究生院廖老师;联系电话:2180757
附件 1. 2020年全国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docx
附件 2. 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学院审核报送单.docx
附件3. 2020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基本数据表(另附)
研究生院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