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5月2日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我省研究生教育工作和导师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充分发挥导师团队在全面推进我省“双一流”建设和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的通知》,决定遴选建设一批省级研究生导师团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与要求
(一)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
导师团队要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导学生;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尽职尽责,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及时给予研究生启发和指导;有仁爱之心,以文化人。
(二)业务素质精湛,结构优化合理
导师团队要秉承先进教育理念,重视学科前沿引领,创新现代教学模式,有强烈的质量意识,着力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全程参与研究生的研究教学活动,积极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升指导能力,助力研究生成长成才。完善导师团队组成结构,具备合理的年龄梯队、学历层次、专业结构、学缘结构、职称结构等,并形成良好的团队运行机制和优秀的团队文化。
(三)以学生为中心,体现人文关怀
导师团队要根据不同学科、类别研究生培养要求,积极为研究生的学习和成长创造条件,为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提供有利条件;引导研究生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并根据实际情况,为研究生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加强与研究生的交流与沟通,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关注研究生的学业压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供相应的支持和鼓励,保护研究生合法权益;关注研究生的就业压力,引导研究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关心研究生生活和身心健康,不断提升研究生敢于面对困难挫折的良好心理素质。
(四)明确立德树人职责,培养一流人才
1.注重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引导研究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2.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研究生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自觉遵守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学术事业的神圣性、纯洁性与严肃性;在研究生培养的各个环节,强化学术规范训练,加强职业伦理教育,提升学术道德涵养;培养研究生的国际视野和家国情怀,积极致力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努力成为世界文明进步的积极推动者。
3.培养研究生学术和实践创新能力。注重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激发研究生创新潜力;鼓励研究生在学术研究上开展创新性工作,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和专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指导研究生发表各类研究成果,强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推动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提升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指导研究生产出较突出的科研成果和可推广的应用技术。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省级研究生导师团队分为博士生导师团队和硕士生导师团队两类,分别以高峰学科和高原学科为依托,且均需有省级或以上科研平台为支撑。
(二)团队成员应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坚持立德树人,无安全稳定方面重大事故,无学术不端或师德失范行为记录。
(三)团队带头人一般应为在本校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学科带头人或学术骨干,治学严谨,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年龄不超过55岁。博士生导师团队带头人近五年需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硕士生导师团队带头人近五年需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以上。
(四)团队一般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不少于5人),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或共同研究的项目,成员梯队合理,学术水平应在同行中具有明显优势,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较好的培养前景和创新潜力。博士生导师团队近五年需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5项以上,硕士生导师团队近五年需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5项以上。
(五)团队育人成效显著,已完整指导3届及以上研究生,有研究生学位论文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学位论文,所指导的研究生须取得一定数量较好的科研成果,已毕业研究生在相关工作岗位作出积极贡献。
三、遴选建设程序
福建省教育厅负责省级研究生导师团队的遴选认定工作,研究生院及各学院(研究院)负责厦门大学省级研究生导师团队的推选和日常管理工作。
(一)团队申报。申报团队填写《福建省研究生导师团队申报表》(见附件),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
(二)单位推荐。研究生院组织校内评选推荐工作,推荐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
(三)审查认定。省教育厅将根据申报材料组织条件审查和认定,认定名单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四)建设管理。省级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周期为3年,以学校建设为主。我校将安排配套经费开展建设,并负责日常管理,监督建设任务落实。省教育厅根据绩效考核情况予以部分经费支持,建设期满,组织省级验收及推广。未达到建设要求的,取消立项资格。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周密部署。充分认识省级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推选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推选工作作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周密部署,抓好落实。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推选活动内容以及候选导师团队的先进事迹,扩大推选活动的社会影响力。特别要发挥好新媒体的传播作用,激发广大师生的参与热情,形成全体研究生导师积极向先进典型学习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程序,注重质量。高度重视推选工作的严肃性,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把筛选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把立德树人放在首位,把具有代表性和示范引领性的研究生导师团队推选出来。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推选质量。
请各学院(研究院)于8月30日前将《福建省研究生导师团队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师生获奖证书、科研项目任务书和重要成果等复印件)(一式5份)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wb@xmu.edu.cn。
请各学院(研究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准时报送。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吕 磊,电话:2181422,
廖伟楠,电话:2180757。
附件:福建省研究生导师团队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