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和《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等文件精神,我校正式启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厦门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认真进行评估工作。
联系人:洪海鹰,2181470;熊雨婷,2181667
附件:1. 《厦门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
2.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
3. 《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
附件1-3.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