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各位同学:
根据安排,研究生院现启动2016年度厦门大学第四批研究生出国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项目。
一、申请条件与资助原则
1.厦门大学全日制在校博士研究生或已获得攻读博士学位资格的学生(不包括延期毕业学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 申请人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的主题应与申请者专业领域紧密相关,且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会期应在完成论文答辩之前。
3.申请人应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且在会议上做口头报告(或报展)。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为厦门大学。每篇论文资助一名研究生参会。每年最多资助同一导师的一名学生;对院士、资深教授、全国优博获得者的指导教师,一年可资助其指导的1-2名学生。学生在学期间,最多获得一次资助机会。
4.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外语交流能力、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以上);
(2)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要求;
(3)参加全国英语六级等级考试并达到合格水平(425);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托福95、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它语种为中级班)。
5.资助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应为在国外、境外举办的相关研究领域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
6.优先考虑积极组织学生申报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的学院(研究院)。鼓励并优先考虑学院或导师(课题组)给予配套资助的人选。
二、申请与审批相关程序
1.拟申请资助的学生须向所在院系提交以下材料:
(1)《厦门大学资助研究生出国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项目申请书》
(2)大会网址及会议正式征文通知(Final Call for Abstract)
(3)摘要或论文录用函和大会邀请函(邀请函须中方导师签名确认)
(4)拟发表论文全文
(5)外语水平证明
2.学生所在院系组织专家小组对学生所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内容、在所属领域会议的水平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填写《会议资助汇总表》,确定学院申请人推荐顺序。
3.各院系向研究生院提交《会议资助汇总表》、学生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提交)。《会议资助汇总表》须同时提交电子版至liuyihong@xmu.edu.cn。提交时间截至12月16日(周五)。
4.研究生院将对经过院系审核的资助申请进行复核,确定资助名单和资助额度。
附件1:2016年第四批会议汇总
附件2:会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