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各位同学:
经审核研究决定,现公布2019年度第六批“研究生国(境)外访学计划”和第七批“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项目”资助名单。请获资助的同学仔细阅读以下须知,按要求及时提交各项材料、办理各项手续。
1. 请务必在出国(境)前向所在学院(研究院)研究生秘书老师咨询自己的资助经费额度。
2. 出国(境)前务必根据《关于启用“研究生出国出境登记(审核)”功能的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详见https://gs.xmu.edu.cn/info/1194/1127.htm。此外,须按有关要求办理校内其他部门要求的出国(境)手续,详询各院外事秘书、财务秘书。请注意,出国(境)前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将无法报销资助经费。
3. 出国(境)前请登录“厦门大学出国出境管理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填报指南请见附件。
4. 获得 “研究生国(境)外访学计划”资助的同学:
(1)出国(境)前请将填写完整的《厦门大学资助研究生国(境)外访学协议书》(见附件)以及乙方、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凡无故未遵守《厦门大学研究生国(境)外访学计划实施办法》(厦大研〔2018〕45号)、出国前未签订《厦门大学资助研究生国(境)外访学协议书》者,研究生院将暂停对其的资助或要求其退还已发放的资助经费;
(2)访学结束回校后15天内发送以下文件至研究生院培养办邮箱(chenquan@xmu.edu.cn):
①3000字以上的访学报告(含访学期间开展研究的情况、取得的研究成果、经验体会以及对本资助计划的建议等;word和pdf两个版本;须经中方导师审阅签字);
②访学单位对访学者的评估报告(含访学时间、学习或开展研究情况、学术研究成果、导师评语等内容,使用访学单位专用信函纸打印;pdf版本;须经中方导师审阅签字);
③在国(境)外科研、生活照片若干张等。
逾期未提交者,将影响其经费报销事宜。研究生院将暂缓对该生所在学院下一批访学计划的审批。凡访学报告过于简单的,将冻结未使用经费或全部收回已下拨经费。
(3)获得资助的,原则上不得放弃本次资助资格。擅自放弃者,研究生院将不再受理该生今后的申请,并暂缓对该生所在学院下一批访学计划的审批。
(4)若出现未能按资助时间出国(境)、延迟出国(境)、因客观原因放弃资助资格、在外学习期间需变更访学期限等情况的,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延迟/放弃/变更的原因、导师意见、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5)如需办理资助证明,请将姓名、学号、访问国别或地区等信息发送至培养办邮箱(chenquan@xmu.edu.cn)。
5. 获得“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项目”资助的学生:
(1)参会结束回校后15日内发送以下文件至研究生院培养办邮箱(chenquan@xmu.edu.cn):会议日程安排(含本人发言或报展的日程页面)、总结报告(1500字以上;含会议简介、参会收获以及对本资助项目的建议等;word和pdf两个版本;须经中方导师审阅签字)、参会情景照片若干张(口头报告的同学请提交报告时照片,报展的同学请提交与展报合影照片)等。
(2)凡无故未能履行《厦门大学研究生出国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管理办法》(厦大研〔2018〕46 号)要求的学生,研究生院将暂停审批该生所在学院下一批出国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的申请。
(3)不得擅自放弃资助资格。若有客观原因,须提交书面申请(包括放弃原因、导师意见、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附件1 厦门大学2019年度研究生国(境)外访学计划(第六批)资助名单.pdf
附件2 厦门大学2019年度研究生出国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项目(第七批)资助名单.pdf
附件3 出国出境管理系统填报指南.pdf
附件4 厦门大学资助研究生国(境)外访学协议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