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直属系),各位同学:
2026年国家公派欧亚非地区和美大地区的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已陆续启动遴选工作(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见:关于启动2026年美大地区42个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人员遴选工作的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4103,欧亚非地区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专栏—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对外联系信息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09,也可通过国家留基委网站“项目检索”模块直接查询留学高校申报信息https://bg.csc.edu.cn/)。有意申请人应尽快开展对外联系,按要求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研究生院受理研究生层次选派类别的申请。现就校内遴选安排通知如下:
一、校内遴选安排
时间 | 步 骤 | 具体内容 |
3月1日前 | 准备-提交学院 | 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录取通知/邀请信及合作奖学金提名资格,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3月1日前按要求将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学院。 |
3月16日前 | 学院审核推荐 | 各院完成评审、公示,并向学校提交推荐材料。 |
3月16日前 | 网上报名 | 经所在学院同意推荐后,申请人在国家公派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完成正式申报。国家平台开放时间为3月10日0时-4月1日14时,超时关闭。 |
4月12日前 | 受理推荐 | 学校开展校级审核并进行公示,4月12日前正式提交校级推荐名单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
4-6月 | 评审录取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中外双方共同确认并公布录取结果。 |
7月起 | 派出 | 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
1. 3月1日前,申请人应完成以下工作:
(1)按照具体项目指南的要求与意向高校联系,向国外合作单位提交申请并取得无条件录取通知/邀请信及合作奖学金提名资格(参阅欧亚非地区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专栏—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对外联系信息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09)。具体要求、程序和截止日期以国外合作单位公布的信息为准。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应注明申请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 XXX PhD Program(以具体项目要求为准)。
(2)按以下准备申请材料,在3月1日前提交所在学院。材料请按照以下清单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扫描文件:
①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校内申请版本)(模版见附件)
② 本人所申请项目指南《申请材料及说明》要求的材料(按国家要求顺序合并入PDF申请材料中)
特别提醒:
·申请合作奖学金项目的邀请信/入学通知书,需书面体现已获得合作奖学金提名资格!请务必确认申请渠道为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不要混同了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国内导师推荐信,申请美大项目的攻读博士和联培博士类别都必须提交!申请欧亚非项目的只要联培博士类别须提交。国内导师推荐信须用所在单位专用信纸(文头纸)打印,导师本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主要内容包括:对申请人推荐意见;重点对申请人出国学习目标要求、国内导师或申请人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及对国外院校、导师的评价等。
③ 国家留学网下载本人所申请的项目指南及附件2“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例如:《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波兰华沙理工大学合作奖学金项目指南》,请下载保存为一个PDF文件,作为校内审核参考,请务必准确提供)。
④ 博士三年级以上需提交公派留学个人承诺书(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需要,模版见附件)
注意事项:
①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在校内申请步骤提交的材料应与在国家平台报名时的信息内容一致。未按时提交符合要求的完整材料或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将有可能被判定为无效申请,审核不予通过。
② 在校内申请截止日前,因拟留学院校(单位)行政审批手续规定限制而暂时无法提交入学通知或正式邀请信,或尚未取得外语证明的申请人,请先行提交其他材料,并附上有关此项内容的佐证和申请人签字的承诺书。请在承诺书中简要说明缺少此项材料的原因,并承诺将在2025年3月20日前补交符合申请要求的材料,否则自愿放弃本次申请。此类申请如获得学院推荐,可作为有条件推荐的候选人进入到校级审核步骤。
2. 3月16日前,各院完成评审并向学校提交推荐材料:
(1)评审内容
各学院(研究院、直属系)根据所申请项目的指南及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开展申请人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工作,并对初审结果负责。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核查:
① 审核申请人是否满足项目指南规定的申报条件;
② 审核申请材料是否完备、是否符合各项材料具体要求;
③ 根据提交的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外方导师确认的学习计划中列明的期限等,核定留学期限;
④ 出具《单位推荐意见表》。
(2)评审要求
各院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推选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各院应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统一提交院级推荐人选的申请材料至学校进行校级评审。
(3)各院汇总提交以下材料至研究生院邮箱(qfchen@xmu.edu.cn):
① 《院级推荐名单一览表》(模版见附件,excel版、pdf版)
请确保一览表中所填信息准确无误,须签字盖章。
② 单位推荐意见(模板见附件,word版、pdf版)
不超过500个字符,必须包括页面提示的相关内容。应根据被推荐人的情况如实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具体评价,避免推荐意见千篇一律,不具参考价值。经由相关工作人员、分管副院长和分管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④ 院级推荐人选公示网页完整截图(带网址和截图,word版)
建议公示字段为:序号、姓名、申请选派类别,申请的公派项目名称。
⑤ 申请人的完整电子申请材料(整合一个pdf文件)
3. 3月16日前,经所在学院同意推荐后,申请人在国家公派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完成正式申报。
4. 4月1日,申请人将国家信息平台上生成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最终稿)纸质版提交至学院研秘复核。复核通过后,国家申请表由学院留存。研秘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国家申请表所填写的发表论文的首页和检索证明、承担科研项目证明、获奖证书等相关支撑材料。
5. 4月12日前,研究生院等部门开展校级审核;形成校级拟推荐名单后进行公示;通过信息平台提交正式推荐公函、正式校级推荐名单及申请人电子材料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二、未尽事宜,请以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校内联系方式
欢迎有意申请者来电或邮件咨询!研究生院联系人:陈沁芳,电话:2180887,邮箱:qfchen@x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