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直属系),各位同学:
为深化与俄乌白三国在各领域的合作,培养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对方国家语言的复合型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支持优秀青年学生赴相关国家学习。现将校内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24-60 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2-24 个月
2.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俄乌白三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 核能、 船舶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艺术类、语言类专业除外。
具体介绍、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及说明等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3639)。
二、校内遴选安排
1.3月17日前,申请人应完成以下工作:
(1)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完成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申请材料及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3639)。
(2)申请人还应向所在学院研秘老师提交校内申请。
每位同学的所有电子材料放入同一个文件夹,并以“学生姓名+剑桥奖学金”命名。其中,每项材料应保存为pdf格式,每个pdf以“5.邀请信”格式命名;切勿每项材料单独存放于一个文件夹。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校内申请步骤提交的材料应与在国家平台报名时的信息内容一致。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未按时提交符合要求的完整材料或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将有可能被判定为无效申请,审核不予通过。
2.3月21日前,各院完成评审并提交院级推荐材料:
(1)评审内容
各学院(研究院、直属系)根据所申请项目的指南及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开展申请人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工作,并对初审结果负责。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核查:
①审核申请人是否满足项目指南规定的申报条件。
②审核申请材料是否完备、是否符合各项材料具体要求。
③根据提交的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外方导师确认的学习计划中列明的期限等,核定留学期限。
④核准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含拼音)、出生日期等。
(2)评审要求
各院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各院应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统一提交院级推荐人选的申请材料至学校进行校级评审。
(3)各院汇总提交以下材料至研究生院相关邮箱(qfchen@xmu.edu.cn):
①院级推荐名单一览表(模板见附件)
请确保一览表中所填信息准确无误;须签字盖章;需提交excel版和纸质版。
②单位推荐意见(模板见附件);不超过500个字符,必须包括页面提示的相关内容。应根据被推荐人的情况如实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具体评价,避免推荐意见千篇一律,不具参考价值。经由相关工作人员、分管副院长和分管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需提交电子版(含word版和签字盖章件pdf版两种格式)。
③院级推荐人选公示网页完整截图(含网址);建议公示字段为:序号、姓名、申请选派类别,申请的公派项目名称。只需提交电子版。
④申请人的完整电子申请材料
3.4月1日,申请人将国家信息平台上生成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最终稿)纸质版提交至学院研秘复核。复核通过后,国家申请表由学院留存。研秘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国家申请表所填写的发表论文的首页和检索证明、承担科研项目证明、获奖证书等相关支撑材料。
4.4月12日前,研究生院等部门开展校级审核;形成校级拟推荐名单后进行公示;通过信息平台提交正式推荐公函、正式校级推荐名单及申请人电子材料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三、未尽事宜,请以国家留学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四、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沁芳,电话:2180887,邮箱:qfchen@xmu.edu.cn
有意加入校内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交流QQ群的同学(面向在读研究生和应届本科生),请使用stu.xmu.edu.cn邮箱发信至联系人邮箱以获取入群邀请。
附件:
1.院级推荐名单一览表(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2025.xls
2.单位推荐意见表(研究生类2025).docx
研究生院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