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2025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19 17:32

各学院(研究院、直属系):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近期启动了2025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的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本计划旨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需要,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的国别区域问题研究人才。

本计划采取“先立项,后选拔”的项目制选派模式,申报主体为单位,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获批后,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国家留学基金委仅做抽审复核,亦不再组织专家评审,审核无误后录取派出。

二、项目制申报的要求

各单位可结合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培养需求,依托与国外院校开展的人才培养合作渠道,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项目。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留学人员可派往不同国别或单位。

项目制申报必须基于国内外单位(院校)间已正式签署实质性合作协议。协议中应体现具体合作内容、培养模式和人数等,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等信息,且有效期一般应覆盖项目获批后的三年执行期。不接受过期协议、框架性协议、合作办学协议、教授之间的课题组合作协议。

三、选派计划、资助重点、选派类别及资助内容

1. 每个获批项目可连续支持三年,三年累计可选派10人。

2. 重点资助国别和区域研究各相关专业,既支持针对同一对象国或地区不同学科领域之间协调合作的研究,也支持针对同一学科背景但在不同对象国或地区之间协调合作的研究。

3.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4. 选拔对象

(1)主要支持研究“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专门人才,重点支持高校“区域国别学”学科建设,优先支持国别和区域研究培育基地、备案中心申报。

(2)按需选派有关高校和单位,特别是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培育基地高校及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高校研究人员带课题出国调研、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加强国别区域研究。

(3)根据实际需要支持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国别和区域研究机构相关人员出国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

(4)选派拟作为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后备人才培养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包括硕博连读),选派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相关专业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出国进行联合培养。

5.成功通过评审的选派人员将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对其他人员不提供学费资助。

四、校内申报工作安排

1. 2024年12月1日-10日,请学院根据《2025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选派指南》( https://www.csc.edu.cn/article/3369 )的要求备齐材料,登录https://sa.csc.edu.cn/project,完成线上申报工作。其中,中外文协议为需上传的材料,具体操作详见国家留学网项目专栏中“系统操作指南(项目申报人)”。(系统将于12月1日开放,申报人可先根据附件中的“项目申请书”模版准备线上填写内容。)

同时,请在12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发至研究生院工作人员邮箱(chenquan@xmu.edu.cn)。

① 单位与国外单位签署的实质性合作协议中/外文版(pdf版)

②项目申请书(见附件;word版;内容需与在国家系统上填写的完全一致)

③申报项目列表(见附件;excel版和签字盖章后扫描为pdf版)

2. 12月25日前,研究生院和人事处将组织开展校内审核,择优确定推荐参与申报的项目,并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

3. 国家留学基金委于次年2月底前完成评审并公布获批项目。

五、本文未尽事宜,详见国家留学网的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364)。申报单位常见问题解答(项目制):https://www.csc.edu.cn/article/3373。

六、联系人

1. 研究生院:陈权,电话:2180887,邮箱:chenquan@xmu.edu.cn

2. 人事处:赖静雯,电话:2182253,邮箱:rs@xmu.edu.cn


附件: 附件1.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项目列表.xlsx 


研究生院

人事处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