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位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CSC)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达成的协议,中德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国优秀青年学者和科研人员赴德国大学和公立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条件详见《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介绍》(见附件)。
(二)我校全日制在校博士生。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人应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获得博士学位。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二、资助标准
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由中德双方共同负担:中方资助1300欧元/月,德方资助700欧元/月,总计共2000欧元/月。此外,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人员一次往返国际旅费,一次赴德签证护照费;德方提供留学人员在德期间每月综合保险费及3个月在华德语培训费用,以及向接收中方留学人员的德国单位提供科研补助200欧元/月。
三、选拔推荐程序
1、10月12日之前,申请人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至学院(研究院)。须提交校内的材料请见http://www.csc.edu.cn/article/276。
2、10月13日前,各学院(研究院)填写汇总表(附件),提交申请人单位推荐意见(不超过350字),电子版发送至liuyihong@xmu.edu.cn,并将纸质版和申请人申请材料一并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3、10月25日前,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须同时向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北京办事处提交德方申请材料,具体要求以其网站公布信息为准(www.daad.org.cn
>奖学金信息 > 博士生和博士后 > 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
未尽事宜,请登录留学基金委网站和DAAD网站查看。
校内联系方式: 2180887
国家留学基金委欧洲事务部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玫/陶扉
电话:010-66093932/3574
电子邮件:mli@csc.edu.cn/ftao@csc.edu.cn
附件1:汇总表
附件2:项目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