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关于遴选2019-2020学年度“太古研究生奖学金”赴香港大学攻读硕士学位项目候选人的通知

时间:2018-09-17 00:00

各学院、各研究院,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遴选2019-2020学年度“太古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候选人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8384号),香港太古公司设立奖学金资助大陆六所高校学生赴香港大学攻读硕士学位,其中普通法硕士一人,经济学硕士一人。

    一、申请条件

    1、出生在中国并在中国境内接受教育,具有中国国籍;

    2、奖学金生效前未满30周岁(198991日以后出生);

    3、有意修读经济学专业知识或有意修读在香港和其他普通司法管辖区实行的普通法专业知识;

    4、两年内取得TOEFLIBT测试)90分以上或IELTS同等成绩,申请经济学研究生奖学金还须取得GRE成绩且数学成绩在前3%为宜;

    5、已取得我校法学或经济学学士学位。 

    二、申请材料

    各学院、研究院若推荐1名以上学生,请按优先推荐顺序排序。

    学院、研究院须提交学生申请材料(如下),以及附件的汇总表。请将电子材料发送至liuyihong@xmu.edu.cn,纸质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时间截至92710:00

    申请者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简历(姓名、出生日期、年龄、出生地、性别、联系方式、学习经历等)

    (2)自荐信(含申请专业及对此项目的兴趣所在)

    (3)研究计划书(除探亲或进修外应全部在香港学习生活)

    (4)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如期毕业证明(加盖公章)

    (5)在校成绩单(加盖公章)

    (6)英文水平证明(TOEFLIELTS成绩单,其中攻读经济学研究生学位还须提供GRE成绩单

    (7)一篇英文作品

    以上申请材料须提交中英文版各一份。

    三、其它要求

    1、项目奖学金为期9个月,自20199月始至20205月结束。资助费用包括:香港大学学费、住宿费和每月生活津贴,项目开始和结束时内地往返香港的经济舱机票费用。

    2、学金人选一旦确认,非不可抗原因不得放弃。

 


    项目联系方式: 李老师:010-66097545

    校内联系方式 刘老师:2180887

 

    附件: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