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遴选工作(第一批次)的通知

时间:2022-01-06 09:06

有关学院(研究院),各位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现将我校2022年该项目第一批次的人员遴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该项目采取“各单位先申报项目、后推荐选派人员”的模式实施,旨在培养更多创新型、紧缺型、复合型的国际化人才。我校现有8个执行中项目,项目一览表及咨询邮箱如下:

序号

实施单位

项目名称

留学国别

留学单位

留学身份

邮箱

1

数学科学学院

科学计算创新型复合人才培养项目

法国

波尔多大学

联培博士

博士后

访问学者

mathyjs@xmu.edu.cn

2

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二维材料系统中拓扑传输和光通信器件的研究微纳-光通信领域人才培养项目

澳大利亚

新加坡

蒙纳士大学
新加坡国立大学

联培博士

jiyuwu@xmu.edu.cn

3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软物质介观结构构筑原理及应用国际联合培养项目

美国

荷兰

华盛顿大学
 瓦格宁根大学

博士

联培博士

zhangzs@xmu.edu.cn

4

航空航天学院

航空多学科复合型国际创新人才培养项目

德国
德国
新加坡
美国

德国宇航中心

慕尼黑大学
新加坡国立大学
佐治亚理工学院

博士

联培博士

联培硕士

访问学者

aeroyjs@xmu.edu.cn

5

近海海洋环境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海洋与地球学院

近海海洋环境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厦门大学)与国外高校合作培养海洋与环境相关学科专业创新型人才项目

美国
德国

特拉华大学
亥姆霍兹基尔海洋研究中心

联培博士

访问学者

博士后

hymel@xmu.edu.cn

6

外文学院

联合研究导向新型外语学科国际人才培养及交流

德国

柏林工业大学

联培博士

访问学者

博士后

mao.xq@xmu.edu.cn

7 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学科交叉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英国

荷兰

德国

丹麦

英国布里斯托大学

英国爱丁堡大学

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弗里茨哈伯研究所

荷兰莱顿大学

丹麦哥本哈根大学

博士

联培博士

联培硕士

访问学者

博士后

本科插班生

qfchen@xmu.edu.cn
8

王亚南经济研究院

经济学院

“经济全球化与欧盟一体化(EGEI)”创新型人才项目

意大利

比利时

西班牙

法国

爱沙尼亚

智利

意大利巴里“阿尔多莫罗”大学

比利时根特大学

西班牙坎塔布里亚大学

法国里尔大学

爱沙尼亚塔尔图大学

智利费德里科圣玛丽亚科技大学

联培硕士

访问学者

qianhuang@xmu.edu.cn


  注:1.自2021年起,对获批项目各类别选派规模实行3年总额控制,年度具体选派规模由实施单位根据当年人选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不同选派类别之间(如博士和联培博士)不能共享名额。

2.博士后、访问学者的选派工作应按照学校人事处有关要求和程序进行。

二、校内遴选工作时间安排

1.学生类别申请人在各实施单位接收申请的截止时间前完成:

(1)完成“学校研究生系统(旧版)-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中的校内申请信息填写,提交后生成《厦门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简称“校内申请表”,仅供校内审核使用)。

(2)应按《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50)的要求认真准备和整理顺序,并在有关截止日前向各实施单位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含《校内申请表》)。各项目接收学生申请的截止时间由各实施单位自行确定。

2.2022年2月18日前,各实施单位根据《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50)、立项通知及各实施单位制定的执行和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人选,经评审和公示(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向学校研究生院提交院级推荐名单。

3.2月18日前,请各单位汇总提交以下材料至学校研究生院联系人邮箱(chenquan@xmu.edu.cn):

(1)推荐名单一览表(见附件)。应根据留学身份分别形成推荐次序。

(2)各单位的推荐人选公示网址和页面截图;

(3)单位推荐意见表(见附件;需两种格式,即word文字版和签字盖章扫描件)。请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学术业务水平、综合素质与健康状况等严格把关,对上述表现作出有针对性的具体评价,填写推荐意见,由学院分管副书记、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4)申请人的完整申请材料。

4.3月1-3日,各实施单位组织经内部选拔推荐和公示后的候选人完成国家留学信息平台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提交正式申请。

5.3月10日前,各单位收齐附有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及签名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留学申请表》及完整的纸质版申请材料统一交至研究生院存档。

6.3月20日前,研究生院等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校级推荐名单;研究生院对国家信息平台上的正式网报材料进行审核,录入推荐意见,公示推荐名单;提交正式校级推荐名单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7.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各校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确定是否录取。录取结果将于2022年5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三、被录取人员派出与管理

1. 2022年创新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2. 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有关手续办理、常见问题等请登录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阅读《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并按要求办理。

3. 派出前,留学人员须登录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按要求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须办理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方式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52);须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办理预定机票等手续。

4. 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10日内须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具体按照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要求办理。

5. 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国内院校和驻外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学成后应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回国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到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登记回国信息。

6. 项目单位对其推荐的留学人员承担管理主体责任,应按照项目实施和管理办法,统筹考虑“选拔、派出、管理、回国”各环节,对留学人员加强目标和过程管理,具体工作应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

7. 本项目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后,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攻读更高层次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时,不受回国后满两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

8. 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9. 其它有关事宜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相关规定办理。

四、联系方式

1.各项目咨询邮箱详见“一、项目简介”。

2.学校研究生院

联系人:陈权,电话:2180887,邮箱:chenquan@xmu.edu.cn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以国家留学网创新项目专栏公布的为准(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50)。


附件1.院级推荐名单一览表(2022创新项目).xls

附件2.单位推荐意见表(学生类别).docx


研究生院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