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各位同学:
根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合作协议》和《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大学合作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自2022年起将选派相关人员赴以上两所大学进修或学习。
学校研究生院将作为推荐单位,受理以下选派类别的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和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派专业为物理、化学、数学、地质、材料科学、俄语语言文学等莫斯科大学优势专业以及纳米技术、材料科学、生物医药、信息技术、俄语语言文学等圣彼得堡大学优势学科专业。选派办法和相关附件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51
一、校内申请与审核流程
1.2021年12月24日前,申请人提交校内申请:
申请人完成“学校研究生信息化管理平台-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中的校内申请信息填写,提交后生成《校内申请表》。
申请人应按《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的要求认真准备,并在12月24日前向所在学院研秘老师提交完整的纸质申请材料(含《校内申请表》;按《申请材料及说明》提及的顺序排列)。
2.12月31日前,各院进行评审后向学校研究生院提交材料:
(1)评审内容
各学院(研究院)根据奖学金简章(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51)及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审核申请资格和材料。
各院应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各院应确保所推荐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各院应对拟推荐名单及排序进行公示后,统一提交材料至学校研究生院进行校级评审。
(2)各院须提交至研究生院的材料
①院级推荐名单一览表(附件1),须签字盖章;
②单位推荐意见(附件2)。请在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栏”对上述表现作出有针对性的具体评价,填写推荐意见,由学院分管副书记、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③院级推荐人员公示网址及全文截图;
④每位申请人的纸质申请材料。
同时,请将①院级推荐名单一览表(excel版),②单位推荐意见(word版和签字盖章件pdf版),③院级推荐人员公示网址及全文截图(图片格式)发送到chenquan@xmu.edu.cn。
3.2022年1月1-3日前,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请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提交后生成《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关于对外联系材料:请先行按照《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要求》《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填报对外联系材料说明》准备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申请时无需提交,具体提交时间请申请人关注通知。
4.1月10日前,各单位收齐附有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及其签名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留学申请表》统一交至研究生院存档。
5.1月15日前,研究生院等对各院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校级推荐名单;研究生院对国家信息平台上的正式网报材料进行审核,录入推荐意见,公示推荐名单,提交正式校级推荐名单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注:
1.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或材料和要求不一致的,视为无效申请,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2.为确保院级和校级评审有足够的时间,请严格按照上述安排提交材料。
二、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以国家留学网发布的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51)为准。
三、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陈权,电话:2180887,邮箱:chenquan@xmu.edu.cn
附件1.院级推荐名单一览表(2022与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xls
附件2.单位推荐意见表.docx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