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根据国家留学网的通知更新该页面内容。更新之处用红色标注,烦请留意。
各学院(研究院),各位同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荷兰教育、文化和科学部关于教育和科研合作与交流的谅解备忘录》,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有关项目的介绍、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及说明等详见附件或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04),校内申请流程详见下文。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按时完成各项申请流程。
一、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25人/年(含在荷攻读学位人员连续占用的奖学金名额)
2.选派类别(研究生类别)及奖学金期限
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奖学金期限12个月。学年末,中荷双方将对通过该项目赴荷攻读学位人员(学制应大于1年)进行学术审核,如通过审核,可继续享受下一年度奖学金,最长奖学金期限不超过48个月。
3.资助内容
奖学金总额约为16,113欧元/年。具体资助金额按荷方当年资助标准执行。另,如留学院校收取的学费/科研费用高于奖学金提供金额,超出部分由留学人员自理。
二、校内申请流程
1.申请准备
申请人应按照项目要求,自行对外联系,并根据荷方规定时间进行荷方网上报名。取得荷方正式录取通知或邀请函后,同时在CSC及Nuffic网上提交申请材料(详见附件或国家留学网通知)。
2020/2021年度与荷兰互换奖学金须同时在荷方奖学金执行机构注册(网址:www.studyinholland.nl/sino-dutch)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请务必于2020年3月27日(荷兰时间)前完成注册及材料提交工作,如因疫情原因无法在3月27日前完整上传所有荷方网站申请材料,可在4月20日前通过sds@nuffic.nl补充提交缺失材料至荷方。荷方网站注册及材料提交问题请通过上述邮箱联系荷方奖学金负责人。
荷方网上申请详情可查阅荷方项目网站www.studyinholland.nl/sino-dutch。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应注明申请“Sino-Dutch Scholarship Program”。
2.2020年3月25日前,申请人应按附件《荷兰互换奖学金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备齐材料,将电子版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研究院)进行审核。纸质材料提交时间由学校研究生院另行通知。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等留学身份留学人员,如果申请留学期限超过在国内就读单位毕业时间,还应提交学校研究生信息化管理平台上生成的《厦门大学研究生申请延长学习期限审批表》。
3.3月30日上午10点前,请各院完成院级审核,由研秘老师向研究生院(chenquan@xmu.edu.cn)提交以下材料:
①推荐名单一览表(模板见附件),提交excel和签字盖章件pdf版;
②单位推荐意见(模板见附件),请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对上述表现作出具体评价,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提交word文字版和签字盖章件pdf版;
③拟推荐人员公示网址及截图;
④申请人完整的申请材料(先提交电子版)。
4.学校将审核各院所推荐人选的申请材料后,再决定是否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
5.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4月1-2日,申请人应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
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荷兰互换奖学金”。受理单位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
网报后,请在4月10日前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含系统自动生成的单位推荐意见表)通过邮件发送至所在学院研秘老师,并抄送chenquan@xmu.edu.cn。
三、联系方式
1.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准备材料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联系。
联系人:王国栋,电话:010-66093568
传真:010-66093929,E-mail:ouyafei10@csc.edu.cn
2.学校研究生院
联系人:陈权,电话:2180887,邮箱:chenquan@xmu.edu.cn
附件1.610006-2020与荷兰互换奖学金(3月更新).rar
附件2.2020年推荐名单一览表(荷兰互换项目).xls
附件3.单位推荐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