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2020/2021年度与芬兰互换奖学金项目简章

时间:2019-12-17 09:32

各学院(研究院),各位同学:

    根据中国与芬兰政府文化交流计划,双方每年将互派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有关项目的具体介绍、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及说明等详见附件0-2,校内申请流程详见下文。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按照要求及时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

    一、选派计划

    1、选派专业:不限

    2、选派类别及留学和资助期限

    选派类别: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留学/资助期限:3-9个月

    3、选派规模:10人/年

    4、资助内容:留学期间享受芬兰政府提供的奖学金生活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校内申请流程

    1、2019年12月23日前,有意向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进行对外联系并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2、12月23日,申请人按照选派简章要求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

    3、12月24日上午10:00前,申请人将完整的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研究院)进行审核。请注意申请材料一式3份,严格按照附件1提及的要求备齐。

    4、12月25日上午10:00前,请各学院(研究院)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以下材料:

    ①推荐名单一览表(见附件),须签字盖章;

    ②单位推荐意见表(网报后生成的),请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对上述表现作出具体评价,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

    ③拟推荐人员公示网址及截图,须盖章;

    ④申请人完整的申请材料(一式3份,严格按照附件1提及的要求备齐)。

    同时,请将①推荐名单一览表(excel版),②单位推荐意见(word文字版),③拟推荐人员公示网址及截图(图片格式)发送到chenquan@xmu.edu.cn。

    5、学校将对各学院(研究院)所推荐的人选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再决定是否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

    三、联系方式

    1、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准备材料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联系。

    联系人:葛玉娇,电话:010-66093963

    传真:010-66093929,邮箱:ouyafei12@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 邮编:100044

    2、学校研究生院

    联系人:陈权,电话:2180887,邮箱:chenquan@xmu.edu.cn


附件:

附件0 610005-2020-2021年度与芬兰互换奖学金项目简章.docx 

附件1 关于准备2020-2021年度与芬兰互换奖学金申请材料的说明.docx 

附件2 2020-2021年度与芬兰互换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 2020-2021年度与芬兰互换奖学金推荐名单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