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我校2024年国家公派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遴选工作启动

时间:2024-02-28 16:02

各学院(研究院、直属系),各位同学:

根据工作安排,我校现启动2024年国家公派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个人制)人员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2024年选派规模另行公布,选派类别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2.面向国内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公开选拔,选派对象主要为国内各级艺术团体或机构中的优秀青年艺术工作者、国内艺术类专业优秀在校学生。

本项目支持的专业仅为艺术学(门类代码13)下设专业,以拟留学单位的录取专业为准。艺术学门类下设一级学科包含艺术学(1301)、音乐(1352)、舞蹈(1353)、戏剧与影视(1354)、戏曲与曲艺(1355)、美术与书法(1356)、设计(1357)。

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12-24个月。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学制、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4.重点选派国内发展薄弱、与国际水平有较大差距的艺术类专业,对交互设计、时尚设计、体验设计、信息设计、服务设计等新兴设计类专业或交叉学科优先支持。

5.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

6.留学人员应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

2.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学士学位的国内在职人员,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3.申请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同时须满足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0分,托福8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1级,日语达到三级(N3),韩语达到TOPIK3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

三、校内遴选安排

1.3月11日前,申请人提交校内申请:

(1)提交“校内申请表”。(模板见附件)

(2)应按相应的《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chuguo/s/2809)的要求认真准备和整理顺序,并在3月11日前向所在学院研秘老师提交完整的电子申请材料(还应包含《校内申请表》)。

每位同学的所有电子材料放入同一个文件夹,并以“学生姓名+艺术类项目”格式命名。其中,每项材料应保存为pdf格式,并按《申请材料及说明》提及的顺序排列(每个pdf以“5.邀请信”格式命名)。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3月18日前,各院进行评审:

(1)评审内容

学院应严格根据《202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指南(个人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811)》及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开展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工作,了解核实申请人情况,筛选出符合项目要求的申请人。学院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核查:

审核申请人是否满足本项目指南规定的申报条件。

审核申请材料是否完备、是否符合各项材料具体要求。

根据提交的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期限等,核定留学期限、资助期限。如果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低于留学期限且低于所申报留学身份规定的最长资助期限,资助期限按个人申报期限核定。

核准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含拼音)、出生日期等。

学院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学院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后,统一提交材料至学校进行校级评审。

(2)各院汇总提交以下材料至研究生院相关邮箱(chenquan@xmu.edu.cn):

①院级推荐名单一览表(模板见附件)

请确保一览表中所填信息准确无误;须签字盖章;需提交excel版和纸质版。

②单位推荐意见(模板见附件)

请根据被推荐人的情况如实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具体评价,避免推荐意见千篇一律,不具参考价值。经由学院分管副书记、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需提交电子版(含word版和签字盖章件pdf版两种格式)和纸质版。

③院级推荐名单公示网址及全文截图(电子版)

建议公示字段为:序号、姓名、培养层次、专业、年级、拟留学国别、申请选派类别,申请的公派项目名称。只需提交电子版。

④申请人的完整电子申请材料。

3.3月18日前,经所在学院推荐后,申请人在国家公派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完成正式申报。

4.4月20日前,研究生院等部门完成校级评审;形成校级拟推荐名单后进行公示;通过信息平台提交推荐公函、正式校级推荐名单及申请人电子材料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录取结果、派出与管理

1.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专家评审将主要从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单位推荐意见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2.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等环节中任何一个环节未通过,均不会被录取。

3.录取结果于2024年5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4.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保留至2025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5.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派出前,留学人员须按要求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专用银行卡(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52);办理护照、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机票预订等派出手续(具体请查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6.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10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以便确认资助起算时间,具体按照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要求办理。

7.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留学单位、国内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达到持续领取奖学金条件。学成后应按期回国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回国之日起3个月内须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登记回国信息。

8.学院(研究院、直属系)应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制定本单位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管理办法,统筹考虑“选拔、派出、管理、回国”各环节,对留学人员加强目标和过程管理。

(1)在留学人员录取后,及时了解其思想动向,对存在问题的人员不予派出;合理安排其学习/工作,督促并保证其按期派出。

(2)对留学人员进行内部培训,组织学习有关政策和管理规定,安排出国前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指导其参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及教育部委托机构组织的行前培训,对办理派出手续进行审核、指导和帮助。

(3)及时了解留学人员在外情况,指定专门的指导教师或联系人,督促其按期完成留学计划,将其在外期间的综合表现作为人才培养考核要素,在其遇到特殊困难时予以扶助。

(4)配合国家留学基金委、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单位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单位推选的留学人员学有所成、回国服务。

(5)在留学人员回国后,应进行考核,确保留学效益;定期对本单位选派情况,包括派出情况、在外管理、未派出原因、回国情况以及取得的留学效益等进行总结。

9.本项目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后,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攻读更高层次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时,不受回国后满两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

10.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五、未尽事宜,详见国家留学网的“202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809。

六、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权,电话:2180887,邮箱:chenquan@xmu.edu.cn

有意加入校内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交流QQ群的同学(仅面向在读研究生和应届本科生),请使用stu.xmu.edu.cn邮箱发信至chenquan@xmu.edu.cn以获取入群邀请。

附件:2024艺术类项目有关附件.zip

研究生院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