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直属系),各位同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教育合作协议》并与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达成一致,中方每年选派奖学金留学人员到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研究生院受理该项目的研究生层次选派类别的校内申请,现将校内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议内容
1.选派规模
根据俄罗斯人文合作署提供的奖学金名额确定。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36-48 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24-36 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6-10 个月
留学期限根据俄方录取结果确定
3.选派专业
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 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5.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校至多可推荐3名人选,留学专业不限。优先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或本科插班生:学校至多可推荐3人。
其他类别留学人员可结合本校实际需求推荐。2023年全国俄语大赛60名获奖学生不占上述学校推荐计划。
6.项目具体介绍、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对外联系材料要求等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12)。
二、校内遴选安排
1.11月8日前,申请人提交校内申请:
(1)完成“学校研究生系统(旧版)-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中的校内申请信息填写,提交后生成《厦门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简称“校内申请表”,仅供校内审核使用)。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须登录该校内平台,请下载附件的申请表填写后提交。
(2)应按相应的《申请材料及说明》的要求认真准备和整理顺序,并在上述截止日前向所在学院研秘老师提交完整的纸质申请材料(含《校内申请表》)。
2.11月13日前,各院进行评审:
(1)评审内容
各院根据实施办法及本通知的相关要求,组织专家小组评审,审核申请资格和材料,择优推荐候选人。
各院应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各院应确保所推荐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各院应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统一提交材料至学校研究生院进行校级评审。
(2)各院汇总提交以下材料至研究生院相关邮箱(chenquan@xmu.edu.cn):
①院级推荐名单一览表(模板见附件)
请确保一览表中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各选派类别分开排序;须签字盖章;需提交excel版和纸质版。
②单位推荐意见(模板见附件)
请根据被推荐人的情况如实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具体评价,避免推荐意见千篇一律,不具参考价值。经由学院分管副书记、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需提交电子版(含word版和签字盖章件pdf版两种格式)和纸质版。
③院级推荐名单公示网址及全文截图(只需提交电子版)
④申请人的纸质申请材料。
3.11月13日前,申请人经所在学院推荐后,在国家公派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正式申报。
4.申请人在2023年12月15日前登录俄罗斯人文合作署留学俄罗斯网(https://education-in-russia.com/) 完成注册并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因未及时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负责后续事宜。
对外联系材料由俄方直接审核,国家留学基金委不接收纸质对外联系材料。有关网站注册流程和对外联系材料要求详见《2024 年中俄政府奖学金(含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 留学人员俄方网站提交材料及有关说明(供参考)》 。俄方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线上打分,请申请人务必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因未及时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负责后续事宜。
其他申请人在俄方网站填报的6所国外院校建议参考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http://jsj.moe.gov.cn/api/index/mdDesc/gwyx)公布的俄罗斯院校名单选择,具体可申报院校以申请时俄方网站开放可供申请人选择申报的院校列表为准。
5.11月20-24日,请申请人下载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粘贴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和签名,连同其他纸质申请材料交由学院研秘老师汇总提交至研究生院存档。
6.11月24日前,研究生院等部门对国家留学信息平台上的正式申请进行审核,录入单位意见;形成校级拟推荐名单后进行公示;提交推荐公函、正式校级推荐名单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7.11月27日,被推荐人应将填写准确完整的《申请人信息汇总表》(须提交excel版;详见国家留学网通知)交由学院研秘老师汇总后发送至研究生院联系人邮箱(chenquan@xmu.edu.cn)。
未尽事宜,请以国家留学网有关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12)为准。
三、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权,电话:2180887,邮箱:chenquan@xmu.edu.cn
有意加入校内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交流QQ群的同学(仅面向在读研究生和应届本科生),请使用stu.xmu.edu.cn邮箱发信至chenquan@xmu.edu.cn以获取入群邀请。
附件1.院级推荐名单一览表(俄罗斯互换奖学金).xls
附件2.单位推荐意见表(研究生类).docx
附件3.厦门大学研究生国内导师推荐信.docx
附件4.厦门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仅供本科生下载填写,仅供校内审核使用).docx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