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直属系):
根据国家留学网上公布的《关于启动2023年中法“蔡元培博士交流项目” 遴选工作的通知》,根据中法双方有关协议,2023年双方将重新启动中法“蔡元培博士交流项目”,选派具有合作基础的中、法科研人员和博士研究生到对方国家参与同一合作项目的研究工作。各参与单位先行申报合作项目,由中法双方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选派类别与选派规模。现将我校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法兰西共和国欧洲和外交部关于设立中法“蔡元培博士交流项目”行政协议》,中法双方决定共同实施“蔡元培博士交流项目”。该项目将以中、法合作科研课题为基础,资助有合作基础的科研人员和博士研究生到对方国家参与同一合作项目的研究工作。每年双方可资助不超过10个科研合作项目,每个科研合作项目最多可资助8人,中法双方至多各4人 (含研究人员和博士研究生)。
二、中方赴法人员选派类别及资助内容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6-12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2.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不限定具体学科专业领域。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颁发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申报方式
各参与单位先行申报合作项目,由中法双方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选派类别与选派规模。联合发起申请的中法单位应已有合作基础,并需同时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各自国家的项目执行机构。中方为国家留学基金委,法方为法国高等教育署(CampusFrance)。申报合作项目通过专家评审的中方单位,届时需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指导项目参与人完成个人申请,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录取派出。项目申报方式如下:
1.7月1日前,中方参与单位可配合法方合作伙伴准备材料,并请其及时向法国高等教育署提交申请材料。详情可查阅http://www.campusfrance.org/caiyuanpei。
2.中方参与单位应以合作项目为依托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每个合作项目需设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不直接参与项目支持下的赴法科研工作。每个合作项目需由2-4名项目参与人组成,项目参与人应拟执行赴法科研工作。
项目参与人应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其中,访问学者、博士后类别申请人应符合《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应符合《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教师申请人派出时应具备学校规定使用学术假资格。网址如下:
https://rsc.xmu.edu.cn/2015/0213/c13907a60361/page.psp
3.请我校的中方参与单位于7月3日前将项目申请书(附件1)、中方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简历、法方项目负责人简历(英文,须外方签字)、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所在学院推荐意见(附件3)提交至学校研究生院,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其中申请书和推荐意见请提供word版,汇总表请提供excel版)发至邮箱chenquan@xmu.edu.cn。
4.研究生院和人事处将组织开展校内审核,确定推荐参与申报的项目,于7月20日前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
四、立项批准
中法双方将组织专家评审,于2023年11月底前公布获批资助合作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向相关中方参与单位颁发获批资助项目立项通知。
获批合作项目执行期为两年(自项目获批次年1月1日起,相关项目参与人的赴法流动须于两年内完成)。获批合作项目确定的选派名额、人员类别、留学专业、留学单位等原则上不予调整。
执行期满两年的获批合作项目可视情申请延长执行,但须另提交项目延期申请。项目延期申请流程与新申报项目相同,延期期间参与赴法人员不得与原获批合作项目参与人相同。
五、本文未尽事宜,详见国家留学网的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2601)。
六、联系人
1.研究生院:陈权,电话:2180887,邮箱:chenquan@xmu.edu.cn。
2.人事处:叶丹(教师申请人咨询),电话:2182253,邮箱:rs@xmu.edu.cn;
何小芳(博士后申请人咨询),电话:2187039,邮箱:bsh@xmu.edu.cn。
附件1.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项目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3.所在学院推荐意见.docx
研究生院
人事处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