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单位合作渠道)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1-11 15:18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2023年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单位合作渠道)立项申报工作启动。现将校内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加快培养一批具有中国情怀、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全球治理人才,提升研究生国际化人才培养能力,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并实施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

项目下设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渠道、所在单位合作渠道(以下简称单位合作渠道)。单位合作渠道选派类别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单位合作渠道面向国内已开设国际组织相关课程的高校实施,选派有志于到国际组织工作的在读硕士研究生赴国外合作单位进行联合培养。

单位合作渠道采取“先立项,后选派”的办法。高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高校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选拔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每所高校可申报1个项目

二、重点支持领域

申报项目应聚焦全球治理及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强调精准选派和结果导向;应充分体现本校在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及发挥作用方面的优势及思路、举措,设有国际组织相关内容的必修课,并纳入学分管理;应建立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形成自主、连贯、规模化的定向选拔、派出和向国际组织输送的全链条模式。

重点支持有关高校的国际组织基地班、教改试点项目或针对国际组织急需和紧缺专业精准培养的项目。

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机构或在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方面具有优势的院校。中外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人员的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等。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本项目资助为前提。

三、选派类别和资助内容

选派类别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12-24个月,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3-12个月。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等。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

四、申报工作安排

有意向申报的单位请根据附件中的《2023年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等内容做好准备。

1.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请于2023年3月1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意向申报书,内容含在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及发挥作用方面的优势及思路、举措;国际组织相关课程的开设情况;国际组织人才培养相关合作协议的执行情况等。

2. 学校将综合考虑申报意向、学院实际等情况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加入本项目实施高校。

3. 如学校获准成为实施高校,请有意向申报的学院于8月15日前,按附件中的《项目申报材料清单》向研究生院提交完整的纸质材料,并发电子版至邮箱(chenquan@xmu.edu.cn)。

4. 8月15日-31日,研究生院组织开展校内选拔,统筹研究,择优确定2023年度推荐的申报项目,办理推荐公函。

5. 9月5日前,获学校推荐的项目应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项目申报。

6. 9月15日前,研究生院审核网申材料后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

7.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于11月公布获批项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权,联系电话:2180887,电子邮箱:chenquan@xmu.edu.cn。


附件:1.2023年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及项目申请材料说明.pdf

    2.项目申请书(仅供校内评审使用).docx

    3.单位推荐意见.docx


研究生院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