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各位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法国驻华大使馆、巴黎第二大学签署的合作协议,2022年重新启动中法欧洲法项目,选派国内高校具有法语基础的法律相关专业硕士一年级学生赴法国进行“法国与欧洲法”硕士二年级的学习。根据工作安排,我校现启动校内选拔推荐工作。有关项目的具体介绍、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及说明、时间安排等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2263。
现将校内申请与审核流程通知如下:
1.2022年3月15日前,申请人完成:
(1)申请人员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按《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chuguo/s/2263)的要求认真准备材料。
(2)3月10-15日前,申请人在国家公派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正式申报,提交后生成《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3)申请人在3月15日前向所在学院研秘老师提交完整的纸质申请材料,应按《申请材料及说明》提及的顺序排列。
2.3月22日前,各院进行评审:
(1)评审内容
各学院(研究院)根据《项目选派办法》及本通知的相关要求,组织专家小组评审,审核申请资格和材料。
各院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各院应确保所推荐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各院应对拟推荐名单及排序进行公示后,统一提交材料至学校研究生院进行校级评审。
(2)各院须提交至研究生院的材料
在3月22日前,各院汇总提交以下材料至研究生院相关邮箱(chenquan@xmu.edu.cn):
①院级推荐名单一览表(模板见附件)
请确保一览表中所填信息准确无误;须签字盖章;需提交excel版和纸质版。
②单位推荐意见(网报后生成的,要求详见《出国留学申请表》)
请根据被推荐人的情况如实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具体评价,避免推荐意见千篇一律,不具参考价值。经由学院分管副书记、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需提交电子版(含word版和签字盖章件pdf版两种格式)和纸质版。
③院级推荐名单公示网址及全文截图(只需提交电子版)
3.4月10日前,研究生院等对各院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校级推荐名单;研究生院对国家信息平台上的正式网报材料进行审核,录入推荐意见,公示推荐名单;4月12日前提交正式校级推荐名单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备注:
1.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或材料和要求不一致的,视为无效申请,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2.为确保校内评审有足够的时间,请严格按照上述安排提交材料。
未尽事宜,详见国家留学网的有关通知。
学校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权,电话:2180887,邮箱:chenquan@xmu.edu.cn
有意加入校内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交流QQ群的同学(仅面向在读研究生和应届本科生),请使用stu.xmu.edu.cn邮箱发信至chenquan@xmu.edu.cn以获取入群邀请。
附件:附件.院级推荐名单一览表(中法欧洲法项目).xls
研究生院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