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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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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补报2009年度科研成果的通知
2010年04月19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导师、各位研究生:

    2009年度研究生科研成果网上填报、审核及汇总工作已于2010年1月25日完成。前期统计结果显示,仍存在较多的研究生科研成果漏填、错填等问题。由于本次填报与审核的科研成果数据将作为2010年各类奖学金的评奖依据,并且作为2009年度年报材料存档备案,现要求各培养单位务必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请各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务必将本通知转发给每一位导师、每一位研究生。

    2.请各位研究生导师、研究生以及研究生教学秘书认真核对附件中1、2(请研究生教学秘书登陆信息化平台下载)的科研成果信息,及时更正错误信息,补填漏报信息。(表格中红色字体部分请研究生教学秘书重点核对)

    3.更正错误信息,补填漏报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1)更正错误信息

    已毕业研究生的错误信息由研究生教学秘书和研究生导师更正,系统已增加此项功能,操作方法详见附件3;在校研究生更正信息时只需登录研究生信息化管理平台直接修改内容即可。

    注意:更正的信息需重新提交导师审核和秘书审核。未经审核的信息不进行统计。

    (2)补填漏报信息

    已毕业研究生的漏报信息由研究生教学秘书和研究生导师补填,系统已增加此项功能,操作方法详见附件3。

    注意:补填的科研信息需提交导师审核和秘书审核。未经审核的信息不进行统计。

    4.2009年度研究生科研成果的填报与审核参照以下标准:

    (1)社科类核心期刊目录参照我校人事处公布的2008年核心期刊目录以及2009年核心期刊目录;

    (2)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JCR期刊目录(2007年版、2009年版)”;

    5.请各单位于3月15日12:00前完成此项工作,逾期未报责任自负。

    6.仔细阅读附件4中的注意事项。

    附件1:2009年度研究生科研成果详细清单1(已审核)(请研究生教学秘书登陆信息化平台下载)

    附件2:2009年度研究生科研成果详细清单2(未审核)(请研究生教学秘书登陆信息化平台下载)

    附件3:导师和研究生教学秘书更正和补报科研成果信息操作指南

    附件4:注意事项

附件下载:3.导师和研究生教学秘书更正和补报科研成果信息操作指南
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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