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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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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三届“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7年03月14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开展第三届“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工硕教指委秘[2017]9号),为进一步总结、推广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成果,经教指委研究决定,于2017年继续开展第三届“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活动。现将我校评选活动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要求

1.申请人为我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且目前在职工作;

2.申请人就读工程硕士研究生以来,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防建设中做出了突出贡献;

3.每个工程硕士领域原则上限报1人,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2人,推荐上报时请进行排序。

具体评选办法详见《关于“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办法》(附件一)。

二、材料报送要求

1.《参评“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推荐表》(附件二),电子版pdf格式,文件名:工程领域名称+参评者姓名.pdf;纸质版一式一份,参评者签名,工作单位加盖公章并签字;

2.《参评“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信息汇总表》(附件三),电子版excel格式,文件名:工程领域名称.xls;纸质版一式一份,学院/研究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3.《事迹介绍》(附件四),一式二版,wordpdf格式(pdf版需本人签字),文件名:工程领域名称+参评者姓名.docpdf);

4.工作现场照片,jpg格式,800万以上像素,文件名:工程领域名称+参评者姓名.jpg

以上四份材料电子版形成一个压缩包,压缩包文件夹名称:工程领域名称,于2017331日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xiongyt@xmu.edu.cn,《推荐表》和《信息汇总表》的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嘉庚主楼三楼303室)。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2181667

 

附件一:《关于“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办法》

附件二:《参评“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推荐表》

附件三:《参评“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信息汇总表》

附件四:《事迹介绍》(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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