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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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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厦门大学“南强优秀博士生培育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2021年09月29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全面实施博士生综合教育改革,依托一流导师团队开拓优质生源,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我校“双一流”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实施厦门大学“南强优秀博士生培育计划”(以下简称“南强优博计划”)。

一、实施目标

依托一流学科和重要科研平台、一流导师团队,开拓一流生源,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家国情怀的青年学术拔尖人才和未来科技领军人物,推动产出高水平、标志性科学研究成果,推动学科内涵式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学生入选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德端正、身心健康,对从事学术研究有强烈愿望和浓厚兴趣。

2. 原则上来自世界一流建设高校或一流建设学科,或已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或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取得重要进展,有突出科研能力和培养潜力。

3. 本学科2位知名专家推荐。其中,硕博连读还需导师提名推荐。

4. 学生报考的导师应为“南强优博计划”的指导教师。

三、入选该计划的学生待遇

1. 从2022级博士生开始,学校每年计划全额资助200名;参照“南强优博计划”标准,由校院共同资助不超过200名。

2. 除享受其他博士生同等奖助学金待遇外,在学校规定学制年限内每学年可额外获得学校专项资助,具体标准:中期考核前平均1.5万/学年,通过中期考核后平均2万/学年,总资助期不超过5年,中期考核不通过则停止资助。    

3. 学生不因入选“南强优博计划”而减少应享受的其他待遇。

四、导师遴选基本条件

首先应坚持立德树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奉献祖国的引路人,原则上应具有教授职称。

除此之外,满足如下条件之一即可:

1. 所在学科带头人或学术骨干。包括在聘的讲席教授、南强特聘教授、南强重点岗位教授和南强青拔A、B类人才。

2. 在研主持或近三年作为主持人立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或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其他同级别项目。

3. 所指导的博士生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业界公认的国内外顶级科技期刊(如《Nature》《Science》《Cell》或同等水平期刊)发表论文或论文入选ESI高被引或热点论文,或近三年指导的博士毕业生获得中国科协青年托举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或近五年在“双一流”A类高校担任专任教师。

4. 获得近三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者;或获得近三届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科学技术)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5. 近三年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突出业绩,或研究成果为副国级及以上政府、机关或领导采纳或批示。

五、培养原则及要求

1. 坚持一流培养。坚持高标准和严要求,对进入“南强优博计划”博士生设置详细的培养要求和培养计划。

2. 坚持个性化培养。充分尊重导师组在招生、培养过程中的自主性,鼓励导师组为入选计划的每个博士生定制个性化培养方案,鼓励跨学科制定培养方案。优先推荐入选的博士生申请各类基金项目。

3. 坚持国际化培养。学校资助通过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每人参加一次国际学术会议或访学交流。


感兴趣的同学,可以联系有关学院了解详情。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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