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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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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出境
名单│关于公布厦门大学2023年度第二批次研究生赴国际组织和国家重点单位实习实践资助名单的通知
2023年11月17日

各学院(研究院、直属系),各位同学:

经审核研究决定,现公布2023年度第二批次研究生赴国际组织和国家重点单位实习实践资助名单。有关学院应合理安排获资助同学的学业,确保其按计划开展实习实践,加强研究生行前教育,指导、协助其办理相关手续。在外实习期间,派出学院应与实习单位一起教育、监督研究生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按计划完成实习任务要求。

请获资助的同学认真阅读以下须知,及时提交各项材料,办理各项手续。

1.请同学们务必在实习前了解自己所获资助经费额度。

2.实习前,获资助的同学应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出国(境)管理办法等学校规章制度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不予报销资助经费。

(1)如实习地点在境内,学籍管理按批准外出学习、调研审批,由学院进行审批。

(2)如实习地点在境外:

①请通过“厦大学生出国(境)申请审批网办平台”办理审批手续(使用指南:https://ice.xmu.edu.cn/info/1021/3333.htm)。详询各院外事秘书。

②请根据《研究生出国出境申请审批和回国入境恢复学籍办理流程》(https://gs.xmu.edu.cn/info/1194/17094.htm)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3.实习前,请同学们按要求提交经乙方、丙方填写并签署完整的《厦门大学资助研究生赴国际组织和国家重点单位实习实践协议》(一式三份;范本见附件)和乙方、丙方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应当复印在同一面纸上)至学校研究生院审核。

凡无故未遵守《厦门大学研究生赴国际组织和国家重点单位实习实践资助暂行办法》(厦大研〔2019〕34号)者,研究生院将暂停对其的资助或要求其退还已发放的资助经费。

4.实习结束后:

(1)实习项目结束后1个月内,请向研究生院培养办邮箱(tangmiao@xmu.edu.cn)提交项目总结报告,还需面向学院或全校学生做一次实习报告。

①3000字以上的报告(含实习情况、取得的成果、经验体会以及对本资助计划的建议等;word和pdf两个版本;须经校内导师审阅签字);

②实习单位的评估报告(含实习时间、实习情况、实习成果、评语等内容,使用实习单位专用信函纸打印;pdf版本;须经校内导师审阅签字);实习场景的照片若干张等。

逾期未提交者或报告过于简单的,将暂缓其经费报销事宜。研究生院将暂缓对该生所在学院下一批申请的审批。

(2)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有关经费应在拨款年度内完成使用,逾期将被收回。

5.获资助的同学应根据实习要求按期到岗实习。实习资格有效期自项目公布资助名单之日起三个月。因故未能按原计划实习、因客观原因放弃资助资格、在外实习期间需变更实习期限等情况的,应当提前30天提交书面申请(包括提前/延迟/放弃/变更的原因、申请人签字、导师意见及有关材料)至研究生院审核。

 附件1.厦门大学研究生赴国际组织和国家重点单位实习实践资助申请汇总表.pdf

 附件2.厦门大学资助研究生赴国际组织和国家重点单位实习实践协议范本.docx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17日

注:有意申请“研究生赴国际组织和国家重点单位实习实践资助”的同学,请阅读申请指南:https://gs.xmu.edu.cn/info/1190/684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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