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增列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3〕37号)文件精神,经相关单位申报、答辩,并经校专业学位专家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拟确定临床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和工程硕士航空工程领域为我校2013年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同时撤销工程硕士集成电路工程领域授权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月19日起至2月25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研究生院反映。
联系电话:2189809